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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元明清中央官制的比较结构图,中国古代仅存的四部《会典》,记述了唐元明清职官机构及其沿革

会典,属于政书类,多为官修,主要记载一代典章制度之书,专重制度法令,不详叙史实,是会要之别体

会要与会典的区别:

会典以“职官”为纲,记录中央与地方官职制度沿革

会要因事分类,着重记述法令典章,而不详备史实

现存会典有:《唐六典》、《元典章》、《明会典》、《清会典》四部,其会典之名始于明朝。

一、《唐六典》

《唐六典》,全称《大唐六典》,陆坚、张说、萧嵩、张九龄主编,徐坚、韦述等撰,李林甫修订注释,是现存最早的一部会典,也是现有最早的一部行政法典。

主要规定了唐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机构、编制、职责、人员、品位、待遇等,注中又叙述了官制的历史沿革

1.六典出处

“六典”出自《周礼.天官.大宰》,载:

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

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

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

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

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

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

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

据上,六典即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后世的六部即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便源于此。

说到六部,简单说一下三省六部,三省即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当时称尚书台),门下省和中书省则形成于三国时期。

三省六部制度到隋朝初步成型,隋初六部为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至唐朝改度支为户部改都官为刑部,遂成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统于尚书省。

三省的职责: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重要政令;

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诏令。

2.内容简要

《唐六典》,全书共三十卷,开元十年(公元722年),唐玄宗亲自制定理、教、礼、政、刑、事六条为编写纲目,下诏修《六典》。

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撰成并注释后,于次年由宰相李林甫奏呈皇帝。

三十卷分别为:

1卷三师三公尚书都省;

2卷尚书吏部;3卷尚书户部;4卷尚书礼部;5卷尚书兵部;6卷尚书刑部;7卷尚书工部;

8卷门下省;9卷中书省集贤院史馆匦使;10卷秘书省;11卷殿中省;12卷内官宫官内侍省;

13卷御史台;14卷太常寺;15卷光禄寺;16卷卫尉宗正寺;17卷太仆寺;18卷大理寺鸿胪寺;19卷司农寺;20卷太府寺;

21卷国子监;22卷少府军器监;23卷将作都水监;

24卷诸卫;25卷诸卫府;26卷太子三师三少詹事府左右春坊内官;27卷家令率更仆寺;28卷太子左右卫及诸率府;29卷诸王府公主邑司;30卷三府督护州县官吏。

3、唐朝三省六部

根据《唐六典》,看唐朝三省都有哪些职位。

首先是尚书省:

尚书令一人,正二品。

尚书左丞相一人,右丞相一人,并从二品。

左丞一人,正四品上,右丞一人,正四品下。

左司郎中一人,右司郎中一人,并从五品上;左司员外郎一人,右司员外郎一人,并从六品上;都事六人,从七品上。

主事六人,从九品上;令史十八人,书令史三十六人;亭长六人,掌固十四人。

门下省:

侍中二人,正三品。黄门侍郎二人,正四品上。给事中四人,正五品上。

录事四人,从七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甲库令史七人;传制八人。

左散骑常侍二人,从三品。

谏议大夫四人,正五品上。

左补阙二人,从七品上;左拾遗二人,从八品上。

起居郎二人,从六品上;令史三人。

典仪二人,从九品下;赞者十二人。

城门郎四人,从六品上;门仆八百人。

符宝郎四人,从六品上;主宝六人;主符三十人;主节十八人。

弘文馆学士,无员数;学生三十人;校书郎二人,从九品上;典书二人;拓书手三人;笔匠三人;熟纸装潢匠九人。

中书省:

中书令二人,正三品。

中书侍郎二人,正四品上。

主书四人,从七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令史二十五人;书令史五十人。

右散骑常侍二人,从三品。

右补阙二人,从七品上;右拾遗二人,从八品上。

起居舍人二人,从六品上。

通事舍人十六人,从六品上。

集贤殿书院:学士,侍讲学士,修撰官,校理官,中使一人,孔目官一人,知书官八人,书直及写御书一百人,拓书手六人,画直八人,装书直十四人,造笔直四人,典四人。

史馆:史官;亭长二人;掌固六人;熟纸匠六人。

匦使院:知匦使一人;判官一人;典二人。

六部中的职员构成:

吏部人员职官构成。

户部人员职官构成;

礼部人员职官构成;

兵部人员职官构成;

刑部人员职官构成;

工部人员职官构成;

4、版本流传

《唐六典》最早的刻本是北宋元丰三年(1080年)本,已佚。

今存最古刊本为南宋绍兴四年(1134年)温州刊刻残本,仅存卷一至卷三第一页,卷三、卷七至卷十五、卷二十八至卷三十,共计十五卷(内有缺页),分藏于北京图书馆、南京博物院、北京大学图书馆,1991年中华书局出版宋本影印本。

明代有正德十年(1515年)和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两种刻本。

清代有嘉庆五年(1800年)扫叶山房本和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广雅书局本

1973年,日本广池本经过多次校订,成为日刊印最好的版本。

1992年,中华书局出版陈仲夫校订的《唐六典》。

2014年,中华书局再次出版陈仲夫点校的《唐六典》。

二、《元典章》

《元典章》,全称《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元代官修。史史料多为《元史》所未记载,是研究元代政治、经济、法律、风俗的重要资料。成书时间应该在元英宗至治年间(1321年-1323年)。

全书分前集和新集,其中前集60卷,分为10类,即1卷诏令、2卷圣政、朝1卷纲、2卷台纲、8卷吏部、13卷户部、6卷礼部、5卷兵部、19卷刑部、3卷工部,记载了自元世祖即位(1260年)至元仁宗延祐七年(1320年)的典章制度。

新集不分卷,内有国典、朝典、及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共八类,续录到至治二年(1322年)。

版本:

以传抄本流传。

1908年,北京法律学堂刊印了沈家本重校作跋的刻本,但是错误脱漏颠倒之处极多。

1925年,故宫发现元刻本。

1931年,新会陈垣先生乃据故宫所藏此本以校董氏所刊,得其伪谬达一万二千余条,成《元典章校补释例》。1934年刊印。

1957年,中华书局将沈刻本与陈著合刊出版。

1976年,台湾故宫博物院将元刻本影印出版。

三、《明会典》

《明会典》,全称《大明会典》,明代官修,经过四次修撰增补而成。记述了明代开国至万历十三年200余年间,各行政机构的建置沿革及所掌职事。

《明会典》以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校修的《诸司职掌》为主,参以《皇明祖训》、《大诰》、《大明令》、《大明集礼》、《洪武礼制》、《礼仪定式》、《稽古定制》、《孝慈录》、《教民榜文》、《大明律》、《军法定律》、《宪纲》等法律、法规和百司之法律籍册编成,并附以历年有关事例。

1、四次修撰过程

第一次:

弘治十年(1497年)三月,到弘治十五年(1502年)修成,赐书名为《大明会典》,共180卷,未颁行。

第二次:

正德四年(1509年)武宗命大学士李东阳等重校,正德六年由司礼监刻印颁行,世称《正德会典》,共180卷。

第三、四次:

嘉靖年间,会典凡两次续修。

嘉靖八年(1529年),将弘治十五年至嘉靖七年续定事例,照前例查出纂集,以类附入。

嘉靖二十四年至二十八年(1545—1549年),又诏续修新例。嘉靖年间前后,续修达53卷,世称《嘉靖续纂会典》,然未颁行,加上180卷,共233卷。

第五次:

神宗万历四年(1576年),命张居正为总裁,重修《大明会典》,万历十三年书成,万历十五年刊行,世称《万历重修会典》,共228卷,增补了嘉靖二十八年至万历十三年间事例。

2、内容简要

全书共228卷,分文职衙门和武职衙门。

其中文职衙门,共226卷。首卷为宗人府,吏部12卷,户部29卷,礼部75卷,兵部41卷,刑部22卷,工部28卷,都察院4卷,通政使司、六科、大理寺、太常寺、詹事府、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翰林院、尚宝司、钦天监、太医院、上林苑监、僧禄司各1卷。

武职衙门仅2卷,分叙五军都督府和各卫(锦衣卫等22卫)。

3、版本

《正德会典》,正德六年(1511年)由司礼监刻印颁行,万历年间也有刊印。

《万历重修会典》(即一般所指的《明会典》),万历十五年(1587年)刊印。

1964年,文海出版社出版《大明会典》。

1976年台湾新文丰出版社的万历本。

1988年,中华书局又根据万有文库本缩印发行。

四、《清会典》

《清会典》,全称《大清会典》,又名《大清五朝会典》,历经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相继修撰,前后有200多年时间。

详细记述了从崇德元年(1636年)至光绪二十三年(1909年)之间的典章制度,涉及清朝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法令、民族、宗教等各个方面,且从开国到末年首尾相接,史料祥备。

1、五次相继编修过程

第一次:康熙朝会典

典名《大清会典》。

编修时间

创修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成书于二十九年(1690年);

内容时间范围:

起崇德元年(1636年),迄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

全书共162卷。

第二次:雍正朝会典

原名同前。

编修时间

始于雍正二年(1724年),成于十年(1732年);

内容时间范围:

自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至雍正五年(1727年)书成。

全书共250卷。

第三次:乾隆朝会典

编修时间

始修于乾隆十二年(1747年),成于二十九年(1764年);

内容时间范围

起雍正六年(1728年),迄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展至二十七年(1762年)。

全书分为《清会典》100卷以及《清会典则例》180卷,共280卷。

第四次:嘉庆朝会典

编修时间:

始于嘉庆六年(1801年),告成于二十三年(1818年);

内容时间范围

起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迄嘉庆十七年(1812年),展至二十三年(1818年)。

书成,分为《清会典》80卷,《清会典事例》920卷,目录8卷;《清会典图》132卷,目录2卷总计1140卷

第五次:光绪朝会典

编修时间

始于光绪十二年(1886年),成于二十五年(1899年);

内容时间范围

起嘉庆十八年(1813年),迄光绪十三年(1887年),展至二十二年(1909年)。

全书分为《清会典》100卷,目录1卷,《清会典事例》1220卷,目录8卷,《清会典图》270卷总计1599卷

2、《清会典》内容

《大清会典》共100卷,结构基本按宗人府、内阁、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理藩院、都察院、通政使司、内务府以及其他寺、院、府、监等机构分目。

乾隆、嘉庆两朝增设乐部、中书科、图示

光绪朝增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3、版本

光绪三十四(1908)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刊有一百卷、十册本;

宣统元年(1909年),又据该馆该本予以重刊;

宣统三年(1911年),该馆又据元年版重印。

1963年,台湾启文出版社据光绪二十五年刻印本影印;

1968年,台湾商务印书馆,据光绪二十五年刊本影印,为二册。现在通行的是万有文库据光绪时抄写本的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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