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故事,发生在七雄争霸天下的战国时期。
商鞅将宣传法治视作“为治之本”,他十分注重拿诸如“一兔行街”的浅显道理,来向百姓讲解法治的道理:如果大街上突然跑出一只兔子,可能会有百人争扑,不是因为这只兔子足够分给百人,而是因为兔子的名分未定。
市场上尽管摆满兔子,却无人争扑,且“盗不敢取”,因为兔子已经有了归属。
一天,在秦国京城的南门外,一根三丈长的木头竖立着,周围站满了过往的人。
担任左庶长(秦国官名,相当于卿)的商鞅当众宣布,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去,就赏他十金。
人们听了议论纷纷,都不相信有这等便宜事,谁也没有去搬。
商鞅又下令,谁要是搬了,赏金五十。
这时,一男子从人群中出来,直接走向那根木头,不费力地将其扛到了北门。
商鞅立即叫人赏他五十金。
围观的人如梦初醒,都不由自主地称道:“左庶长说话是算数的。
”
早先,商鞅并不是秦国人,而是卫国人,名叫公孙鞅。
后来,由于他在秦国变法有功,封于商地(今陕西商川区),后人才称他为商鞅。
当时的秦国远在西方,与中原交往较少,跟齐、楚、燕、韩、赵、魏六国相比,相对落后,经常受到强国的欺凌。
公元前362年,秦孝公即位,为继承先父献公未竟的雄心伟业,他下令张榜招贤,广聚能人奇计。
这时,本已投奔魏国却又感到怀才不遇、有志难伸的商鞅,听到这个消息就风尘仆仆地来到了秦国。
在秦国大臣景监的引荐下,商鞅三次晋见孝公,讲了要强国先要变法的道理,孝公十分赞赏并终于接受了商鞅变法图强的政治主张。
但是,一些朝廷的大臣,却对变法表示怀疑甚至反对。
其代表人物有甘龙、杜挚等,他们都劝说秦孝公不要变法。
甘龙说,圣人不改变民俗就可以统治,智者不变更制度就可以治国。
按老习惯、旧制度办事,容易成功,百姓也安定。
杜挚也说,好处没有百倍不要轻易变法,功效没有十倍,祖先的器物就不要更换。
商鞅驳斥说,以前各代的治国方法都不同,究竟按哪个的去做呢?夏商周几代祖制各不相同,却都成就了王业。
这说明治理国家没有一成不变的办法,必须因时因事而异。
商鞅还举例说,商汤王、周武王没有恪守古制,却能使国家强盛,夏桀、殷纣倒是死守古法,没有变革,却亡了国。
商鞅的阐述,最终打消了孝公的疑虑,更坚定了变法的决心。
公元前359年,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让他主持变法。
商鞅关于法治的宣讲和言而有信的举动,很快在民众中传开,人们都很敬佩他。商鞅赢得了民心,就大胆地公布了新法。主要内容有:一是实行军功爵制。立军功的,按功劳大小授予爵位,赏赐田宅,重定爵秩;二是鼓励发展生产。凡努力耕织,生产粮食布帛多的,免除赋役;三是编制户籍,实行什伍连坐法,以便于管理,便于征兵。
新法实行后效果十分显著,秦国农业生产增加,军事力量不断强大,打败了曾经欺凌过秦国的魏国。
秦孝公因此更加信任商鞅,在公元前352年,提升商鞅为大良造(相当于相兼将军),并支持商鞅开始了第二次变法:废井田,开仟陌,奖励垦荒;承认土地私有,准许自由买卖,按土地多少收税;普遍设立县制,县长官直接由国君任命,加强了中央集权;统一度量衡,推进各地的经济交流。
为使秦国向东发展,商鞅还力主把国都从原来的雍城迁移到咸阳。
商鞅的变法,顺应了历史潮流,客观上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同时,也得到孝公的坚定支持和大力推动,变法比较彻底,所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短短十几年,秦国的实力就超过了东方六国,成为当时最强大的国家。
然而,正由于这一系列改革措施,导致社会变化剧烈,极大损害到旧贵族的利益,因此,变法与反变法的斗争也日趋白热化。
有一次,孝公的儿子太子驷在两位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唆使下,触犯了新法律条。
商鞅为保证新法的推行,毫不留情地对孝公说,新法难以推行,主要是贵戚在阻挠。
现在太子犯了法,不能不说是他的老师之罪过,应该处罚他的老师。
在孝公的准许下,商鞅对太子的老师分别处以劓(割掉鼻子)刑和黥(脸上刺字)刑。
这件事使朝廷上下大为震惊,从此没人再敢公开与新法作对。
不过,变法的反对派由此却恨透了商鞅。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驷即位,他的两位老师为报仇泄愤,勾结旧贵族诬告商鞅谋反,最终商鞅被朝廷用“车裂”的酷刑处死。
行文至此,似可用两句话划出重点:变革是如此重要;变革是何等艰难。无论怎样,商鞅虽然遇害,但后世的人们只要说到秦国的强大,以至后来的秦始皇统一中国,就不能不提及商鞅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