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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方案,优秀案例③|三明市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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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年来,我省各地在自然资源管理改革创新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形成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省自然资源厅从创新性、代表性等角度首批选取4个典型案例,供相互学习借鉴,以推动全省相关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三明市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

一、背景情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现途径,三明市在2019年开展沙县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以“整合林权登记存量数据”为主线、以“解决林地与永久基本农田重叠问题”为重点,以“优化林权类不动产权籍勘验调查程序”为保障,针对历史林权登记数据权属交叉、林权登记数据与其它地类重叠、林权管理基础数据相对薄弱等原因产生的林权类不动产权证“难产”问题,积极稳妥解决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规范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

二、主要做法

(一)整合“一数据”夯实“一基础”,破困局解难题。

充分利用现有成果,基于同一平台、同一张底图,开展数据分析、数据清理补录、档案数字化等工作,将34万宗原林权登记逐宗落图,实现图形、属性、档案等信息互相关联,建立集房屋、土地、林权一体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推进林权登记数据整合。

针对地类重叠、权属重叠、图形重叠、“点状”林权以及数据不全等五大问题,印发《关于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解决路径,在守住法律法规政策底线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的方法,科学处置整合过程中发现的五大类主要问题,夯实林权办证基础。

(二)建立“一队伍”规范“一调查”,减负担提效率。

为解决林权地籍调查中调查主体、费用承担主体、调查程序不明确等难题,三明市研究出台了《三明市优化林权办证若干措施》等文件,细化工作要求,完善调查方式。

林业、自然资源部门联合组建林权权籍勘验调查小组,由登记机构统一调度安排,为林农林企提供全流程、全免费的林权权籍勘验和登记服务;市、县两级分别建立林权争议调处工作组,研究制定山林权属争议调处政策,协调处理辖区林权争议和涉诉涉访案件;逐步调整充实乡镇自然资源所技术力量,将不动产登记受理平台前移延伸至乡镇,受理林权权籍调查和林权登记。

三、取得成效

一是明晰了林业产权。自2017年1月三明市林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1.55万件,涉及4.13万宗宗地、401.2万亩林地。

二是保障了林权流转。在沙县开展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置”试点,探索林权“三权分置”登记方法,将林权登记与林权流转充分衔接,在全国率先颁发林地经营权证书。近4年来,全市林权流转5738宗,面积82.1万亩,金额18.3亿元,激活了林业经济。

三是支撑了林权融资。有效发挥林权抵押融资功能,解决林农、林企融资难问题。近4年来,全市办理林权抵押登记1.6万宗,抵押金额77.3亿元。

四是优化了营商环境。围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利用三维可视化技术,优化林权地籍调查,开发林权信息共享平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市林权类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沙县实现3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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