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关于历史,人们往往醉心于那些伟大历史人物的功绩,对他们的事业与一生成败侃侃而谈,但是却很少关注到一个普通人物的历史命运。换言之,人们习惯于注目九天之上的鲲鹏,却很少留心脚下的蝼蚁。
对于一个古代百姓来说,其一个重要职能就是为国家承担各种义务,包括纳税、服兵役、服劳役,这些事情几乎会伴随一位古代百姓的终生。
汉朝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形成与发展的重要阶段,其很多社会制度对于后世有奠基意义。那么,汉朝在赋役制度方面是怎样规定的呢?它们又会怎样影响一个普通人物的命运?
汉朝全盛时期版图
汉代税收很亲民?实际税种繁多,苦不堪言
汉朝兴建于秦末连年的农民战争之后,在其建国初年,为了缓和深重的社会危机,让老百姓能够休养生息,汉朝一直奉行一个"轻徭薄赋"的政策,尽可能的向老百姓少收税。
汉朝的税收标准曾长期维持在一个很低的水平,甚至达到了"三十税一"的程度,这对促进西汉初年的社会安稳有很重要的意义。
但在封建社会,一个国家不可能长期维持一个这样的税收标准,汉朝也有税赋很重的时代,比如汉武帝时期,人民曾一度困苦不已,以至于不得不参与暴动。
如果说有人有幸穿越回汉代,又做不了大人物,只能做升斗小民的话,汉武帝时代是最坏的选择。提完一句题外话,我们再来具体的看看汉代的税赋问题。汉朝的税赋种类有很多,包括口赋、户赋、献费、田税、刍藁、市税、鱼税、牧税以及矿产税。
古代农民犁田
所谓口赋就是指人头税,在汉代,官府会根据不同年龄段的人口征收不同的人头税。成年人每人每年要向国家缴纳一百二十钱的人头税,七到十四岁的儿童每人每年缴纳二十钱的人头税,七岁以下一般不征税。但到了汉武帝时期,由于常年的对外战争,国库空虚,但战争机器却不能就此停转。
汉武帝剧照
为此,汉武帝将人头税的起征点降到了三岁,还额外向儿童加征三钱的人头税,此时三到十四岁的儿童每人每年要向国家缴纳二十三钱的人头税。
加征人头税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很多汉代百姓为了不交或少交这份钱。所谓户赋是指百姓每年要在五月份给国家缴纳十六钱,这一税种是秦汉以来的定制,但关于户赋的历史记载太少,今人难窥其真容。
所谓献费是由分封制时代的"贡赋"演变而来的一个税种,本来是由诸侯征收然后用以朝贡天子,在汉代得到了继承,改称为献费。
汉代税赋多,农民负担很重
献费制度要求地方上的诸侯国在本国之内以人口为基准,每人每年征收六十三钱,这一数字并不算小。在最初的时候,这一数字是要高于六十三的,结果引起民愤,最终才被确立为六十三。
所谓田税就是土地税,这一项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在汉朝,田税的基本标准是十五税一或者三十税一。
但是尽管汉朝的赋税水平长期维持一个较低的标准,但是汉朝在征收田税时的征额却不是按当年的实际收成来计算的,而是"较数岁之中以为常"。也就是按历年收成的平均数来计算税额,而不管这一年是丰年还是荒年,也不管各地土壤的肥力是否有差距。
所谓刍藁是指官府向百姓征收赋税,用以补贴牛马的草料花费,以维持官府在通信、运输、战争方面有足够的畜力。
汉代地砖百姓生活
这里的刍是指饲草,藁是指秸秆,《田律》记载:"入顷刍藁,顷入刍三石; 上郡地恶,顷入二石; 藁皆二石。"
刍藁的征收是按人户所拥有的田地数量来确定的,地多的多交,地少的少交,但最少在一石。刍藁还往往与田赋关联,如果田赋减免,刍藁也会减免。
其余的市税、鱼税、牧税、矿产税就很好理解了,主要是向商人征收商业税,向渔民征收鱼税,向牧民征收牧税,向工矿行业征收矿产税,这些税种不具有普遍性。
也就是说,一个汉代的普通农民,其每年向国家缴纳的税种大概为五种,田税是最重要的税种,其余是补充。
汉代当兵,兵民不分,还要承担力役
汉代的兵役制度是对秦代兵役制度的继承,秦朝规定男子年满十七岁就要服兵役,一直到六十岁就可以不用服役。汉朝在立国之初沿用了秦朝的制度,而在汉景帝时期"令天下男子二十始傅",将兵役起征点改为二十岁。
在汉景帝之后,这一规定又改为二十三,《汉仪注》记载:"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陈。年五十六衰老,乃得免为庶民就田里。景帝令天下男子二十始传。"
汉代的兵役分为两种,一种是正卒,一种是戍卒。年满二十三岁的男子就要开始为国家服兵役,他们首先要在地方当地方兵,可以是材官、骑士或车骑材官卒,这时候他们被称为正卒,也叫郡国兵。
汉代士兵
男子在正卒期间接受一定的军事训练,然后就可以回家,从此成为国家的预备兵。在此期间,这些接受过训练的男子要为国家承担戍守的任务,可以是在边疆当一年戍卒,也可以是在京城担任警备队,这被称为卫卒。
服役结束就可以回家,但还是要在地方负担一个月的劳役,在当地从事修建营垒、烽燧、宫室、河堤之类的工程活动,这一过程称为更卒。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汉代的士兵不但要为国家保家卫国,同时还要承担一定的力役,这反映出汉代的士兵具有兵民不分的特点,还没有建设职业化的军队。
一般情况下,男子在五十六岁之后就不再负担兵役,但如果情况特殊,适役年龄也会降低或者提高。
在当时,适龄男子如果服役,一般都是要自备衣物和费用。在汉景帝时期,七国之乱爆发,国家征召士兵入伍,一些无力负担兵役费用的士兵就跑去找信贷商人借贷。
七国之乱形势图
一开始,由于战事不明朗,大部分商人怕赔本,还不敢贷款。结果七国之乱很快被平息,参与战争的士兵凭军功获得丰厚的犒赏,而冒险借贷的商人也因此大赚一笔。在西汉前期,汉朝主要是实行义务兵制,即适龄男子都有义务为国家负担兵役。
但到了西汉中期,随着战事的频繁,义务兵制不能满足汉朝对士兵的需求,汉朝因此转而采取募兵制。自汉武帝开始,在义务兵制之外,汉朝增加了募兵、谪戍、选募等多种募兵的方式。
汉代士兵影视形象
到了东汉的时候,光武帝废除了正卒更番制度和郡国常备兵,东汉的主要兵役制度变成募兵制度。东汉时期,一般会招募农民、商贾加入军队,对于入伍的士兵,要么给予其财物奖励,要么免除其赋役,此外还会给其一定的赏赐。
所谓谪戍是指从罪人之中选拔勇猛之士加入军队,这一方式可以作为在兵源不足时的一种补充,但一直没有形成定制。
兵役、徭役并非铁板一块,不服役可以用钱抵换
我们上文说过汉代的兵役与徭役一直没有严格的界限,二者长期是合在一起的。董仲舒曾说:"又加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这句话是对汉代的力役最直观的记载。
古代士兵军营生活
在汉代,所有服役人员都会被称为"卒",卒的本意就是"隶人给事"。而为国家承担徭役,一般被称为"更卒",也叫"更役"。一般来说,为国家承担更役的都是男子,但在汉朝,女子也是要服更役的,只要是纳税人,都有为国家服更役的义务。
西汉人口最繁盛的时候,人口大约有六千万之多,户数有一千两百多万户。而官府在征发徭役的时候,是要以人口数据作为依据,一般情况下,一个五口之家,必须要有至少两个人为国家承担徭役。
而在实际征发徭役之时,是要按照工程量来计算所需更卒人数,然后再进行派发,确定每乡、里的更役人数。
古代徭役
一旦被征发为更卒,法律规定是不能逃避的,如果谁在承担更役的过程中逃亡,要是被抓获,等待他的就只有腰斩的结局。
但是,法律也并非不通人情,如果作为百姓,出于种种原因,不想去为国家承担更役,那也可以,只要交钱就行,朝廷会用这笔钱招募其他人去服更役。如果百姓没钱,那就爱莫能助了。
承担更役是一种义务,但同时也可以作为一种支付手段。我们上文讲过汉代的赋税制度,汉代的税赋其实并不算轻,仅口赋一项,一个五口之家每年就要承担三百到六百钱的税额。
那如果说某个家庭今年交不上这么多钱怎么办?这样情况下百姓就算欠了官府的债,需要偿还,但如果还不上钱,也可以用服役来清偿。
汉代官府以"日居八钱,公食者,日居六钱"的标准来计算百姓以工抵债的工时,假如一个人欠了官府一百二十钱,就需要用二十到十五天的服更役来偿还。
古代徭役
结语
我们常说汉代在初期能够实行轻徭薄赋的政策,使百姓得到休养生息,但从制度来说,汉朝的百姓还是有不小的负担。而且,随着汉朝政权的稳固,这一负担在不断加重。
我们不能简单的把古代百姓的生活理解为田园牧歌的自在,封建王朝之所以要给百姓授予田地,其本质目的是为了控制土地与人口,从而有效的征收赋役,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汉朝初年的休养生息政策是为了在汉朝立足未稳的时期巩固汉朝的统治,而等到汉朝的统治逐步稳固,封建政权的本性便必然暴露。
汉朝的赋税立足于土地税,其在征收之时的问题不在于税收的标准有多高,而在于税收的定额是机械的,不以条件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古代社会受制于落后的生产能力,生产效率低下,耕地的产出未必能满足一户人家的生活所需,一旦遇上灾年,情况只会更差。封建官府为了适应这一特点,一般情况下是每三年征发一次力役。
汉朝百姓准备服役
这是因为百姓每三年才能积攒出一年的生活物资,这一年就可以有足够的能力为国家服役。从这一点来说,古代社会在制度上还是有合理化的考量的。同时,不想为国家服役,也可以用钱来替代,这也为制度增添了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