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寇准和包拯是师生关系吗?
包拯(999-1062)自希仁,芦洲合肥人(安徽合肥),北宋天圣五年(1027)进士。
中进士后,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远去为官,直到双亲相继去世,守孝完毕,才在亲友的劝说下为官,期间长达十年之久。
寇准(962—1023),字平仲,华州下卦(今陕西渭南)人。
从以上的简历中可以看出,寇准和包拯同时在世有24年,但1027年包拯考中进士时寇准已去世四年。
更何况包拯考中进士十年后才开始出来作官,此时寇准已死14年。
所以,他们两人不可能同朝为官。
二、包拯和寇准同朝为过官吗?
1、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考中进士。
2、寇准(961年—1023年10月24日),字平仲,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他在北宋天圣元年 (1023年),病逝于雷州。
3、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来,包拯在北宋天圣五年(1027年)考中进士。在他考中进士前,没有科举功名无法做官。而寇准早在北宋天圣元年 (1023年)就已经在雷州病逝。所以,包拯和寇准不可能同朝为官。
三、历史上寇准跟包拯是同一个人吗?
包拯(999—1062),汉族,宋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字希仁。
天圣朝进士。
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
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
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
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
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
嘉裕六年(1061),任枢密副使。
后卒于位,谥号“孝肃”。
包拯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
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
寇准(961-1023),宋代公文避其讳,文书省“十”作“准”。
北宋政治家﹑诗人,汉族。
字平仲.。
北宋丞相。
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
19岁时,宋太宗太平兴国中,赴汴梁(开封)会试,进士及第。
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大名府成安县。
累迁殿中丞、通判郓州。
召试学士院,授右正言、直史馆,为三司度支推官,转盐铁判官。
天禧元年,改山南东道节度使,再起为相(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同平章事、景灵宫使)。
皇佑四年,诏翰林学士孙抃撰神道碑,帝为篆其首曰“旌忠”。
寇准生活比较奢侈,多有微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