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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王朝郡县制,秦朝的郡级行政机构有哪些特征?

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实行郡县制,从而奠定了中央集权制度的基础;

(1)形成:春秋时期开始出现县的设置。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大力推行县制。秦统一后,实行郡县制。以后历代沿袭,并进一步发展。

(2)郡县的设置:郡是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其最高行政长官是郡守,负责承受中央命令,督责所属各县;县是郡的下一级行政机构,其长官是县令或县长,负责治理民众、管理财政、司法、狱讼和兵役。

(3)作用:加强了中央集权,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

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秦朝的郡是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行政单位,其组织机构与中央政府略同,设郡守、郡尉、郡监(监御史)。郡守,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掌全郡政务,直接受中央政府节制;郡尉,辅佐郡守,掌管全郡军事;郡监,掌监察工作

公元前221年,秦国最后灭齐国,秦王朝建立。秦朝建立之后,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取消分封制,国家管理上推行单一的郡县制,废诸侯,立郡县,分天下为36郡;其后南并五岭以南南越地,置南海、桂林、象郡,北取阴山以南地置九原郡,之后陆续分析出东海、常山、济北、胶东、河内和衡山等郡。

秦朝首都咸阳及其附近关中平原由内史直接管理;

秦朝的郡设郡守(主持民政)、郡尉(主持军事)、郡监(主持监察事务),郡守下设郡丞,作为郡守的副职。

根据里耶古城的考古发现,秦朝还存在“洞庭郡”。黔中郡是否存在是争议话题。

秦朝一级行政区

序号 郡名 治所 治所今所在地

1 内史直管 咸阳 今陕西咸阳东

2 陇西郡 狄道 今甘肃临洮县南

3 北地郡 义渠 今甘肃宁县西北

4 蜀郡 成都 今四川成都

5 巴郡 江州 今重庆市

6 汉中郡 南郑 今陕西南郑东

7 南郡 江陵 今湖北江陵

8 黔中郡 临沅 今湖南常德市西

9 南阳郡 宛县 今河南南阳市

10 长沙郡 湘县 今湖南长沙市

11 楚郡 陈县 今河南淮阳

12 九江郡 寿春 今安徽寿县

13 泗水郡 相县 今安徽宿县西北

14 薛郡 鲁县 今山东曲阜

15 东海郡 郯县 今山东郯城西南

16 会稽郡 吴县 今江苏苏州

17 邯郸郡 邯郸 今河北邯郸市西南

18 钜鹿郡 钜鹿 今河北平乡

19 太原郡 晋阳 今山西太原市西南

20 上党郡 长子 今山西长子县

21 雁门郡 善无 今山西左云右玉镇南

22 代郡 代县 今河北尉县西南

23 云中郡 云中 今内蒙古托克托东北

24 河东郡 安邑 今山西夏县北

25 东郡 濮阳 今河南濮阳西南

26 砀郡 砀县 今安徽砀山县南

27 上郡 肤施 今陕西榆林东南

28 三川郡 雒阳 今河南洛阳市东北

29 颍川郡 阳翟 今河南禹州

30 齐郡 临淄 今山东淄博市东

31 琅琊郡 东武 今山东诸城

32 渔阳郡 渔阳 今北京密云西南

33 上谷郡 沮阳 今河北怀来东南

34 右北平 无终 今河北蓟县

35 广阳郡 蓟县 今北京市

36 辽西郡 阳乐 今辽宁锦州市西

37 辽东郡 襄平 今辽宁辽阳市

38 九原郡 九原 今内蒙古包头西南

39 南海郡 番禺 今广东广州

40 桂林郡 桂林 今广西贵港境内

41 闽中郡 闽中 今福建福州

42 象郡 临尘 今广西崇左县境内

因为找不到更好的解决办法。

从心里讲皇帝都喜欢郡县制,但大臣百姓都喜欢分封制。

秦统一15年就亡国,除了秦国残暴外郡县制不得人心也是重要原因。

从春秋起,分封制就是中国的主流制度,对于调动下层官员积极性起了重要作用。

每个人建功立业的目的也就是取得一点分封,为国家立功求得一块封地就是有才能人的最高理想。

而没有才能的公子们也可以分得一块土地过上不错的生活。

秦国搞郡县制各级官员都成了打工者,干的再好也不过是领个工资,而从前干的好可以封块地世袭,吸引力不可同日而语。

对百姓情况就更不一样了,对百姓来说,谁当皇帝,搞分封和郡县都无所谓,重要的是减轻百姓负担,能少交税少服劳役就是好的。

秦统一后江苏的陈胜要到北京以北的地方修长城,这才统一以前是不可能发生的,在统一以前他只要在他家乡附近服劳役就行了。

所以人民并不想在一个大国生活,除非这个大国可以免除劳役制度。

皇上把儿子分封到某一个县当王,这个县就是这个王个人的财产了,只要不是太混蛋,一般不会压迫太狠,他也会希望自己的封地人都富起来,他可以细水长流的收税。

而一个首都派过来的官只有几年任期,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要么加紧贪污捞点钱就走,要么自己不贪,多搞形象工程,多收税多上交,让皇帝看到自己的成绩,早占升官调走,对百姓都没有好处。

上上下下各级都喜欢分封制的情况下,刘邦如果硬要学秦始皇搞郡县制说不定也和秦朝一下很快就亡国,从长计议是正确的选择,慢慢过度,局部的分封稳住人心,大部分地方搞郡县保住皇权,以后再慢慢改,用了几十年的时间,大家慢慢习惯郡县制了,分封制就没了

分封制最早诞生于商朝,只不过商朝时期分封制还处于雏形,只有侯和伯这两个爵位,到了周朝时期,才把分封制进行了完善补充,使其正式成为了王朝统治天下的一种政治制度。

分封制的诞生源于古代封建社会,交通不便,社会生产力低下,中央朝廷无力掌控幅员辽阔的疆土。

所以便开始大规模的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

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

说白了,分封制的初衷就是要诸侯替天子牧民,而中央朝廷只要管控诸侯就可以了。

虽然在早期分封制确实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但随着社会生产力以及科技的进步。

分封制就开始显得鸡肋了。

正所谓天高皇帝远,原本替天子牧民的诸侯逐渐成为了国家尾大不掉的威胁。

春秋战国时期,周王室名存实亡,此时更多诸侯们也意识到了分封制的弊端。

所以郡县制的雏形也就开始诞生了。

据史料记载,“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当时正是楚武王熊通时期,而“郡制”起源于秦国,当时正是秦穆公嬴任好时期。

后来经过法家的不断完善。

郡县制的雏形终于诞生了。

秦始皇时期,秦国平灭六国一统天下。

秦始皇改元称帝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后,秦始皇深感分封制的弊端。

所以秦始皇又开始深入改革郡县制。

并且完全废除分封制,改为全面实行郡县制度。

也因此郡县制成为了秦汉之后国家执行的政治体制。

郡县制的优势就在于中央可以垂直管理地方,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统一。如果国家统一,但执政制度还是按分封制来执行的话,那么统一的国家迟早有会分裂。地方势力尾大不掉,中央政权日渐低沉。那简直又是周朝的翻版。春秋战国时期是怎么来的?不就是因为分封制导致的地方政权尾大不掉,中央权柄丢失的结果嘛。

刘邦击败项羽建立汉朝之后,汉朝的一切制度完全照搬了秦朝的制度,所谓“汉随秦制”就是这个意思。

郡县制在秦末被起义军认为是暴政。

但事实上刘邦很清楚郡县制的好处和分封制的弊端。

原本刘邦要是聪明的话,那他就该严格的遵循秦法。

但刘邦毕竟是草根出生,他的出生决定了他是缺乏安全感的,他需要藩属来保护中央,保护自己。

而且平民崇尚“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他们认为自己成功了,自己的家人也应该受益。

但刘邦又害怕完全的分封制会毁了汉朝的国运。

所以刘邦就想了一个笨办法,那就是分封制和郡县制并存。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刘邦根本没有秦始皇的大气魄。

刘邦以为自己的决定很英明,但事实上,就因为刘邦的摇摆不定,这才导致后来汉朝皇帝全都摆脱不了削藩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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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是从夏朝就开始了,商周时期,分封制的弊端显现出来,最后导致王权被分解,全国进入了军阀混战。

分封制的弊端是,王的权利取决于受封的人。受封的人对王尊敬,对王顺从,王的权利就大。如果受封的人不把王放在眼里,王的权利 就会越来越小。

郡县制是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实行的,郡县制适合于中央集权,适合于政令的发布,法律的执行,因此后来的历朝历代, 都实行郡县制。

但是郡县制并不是没有弊端,尤其是在当时交通非常不发达的年代。郡县虽然设立了,但是王权很难达到,边远郡县有了事儿,往往请示朝廷解决。等朝廷的命令到了,已经误事儿了。

郡守县令的任务,是替皇帝看管人民,他本身的权利受限,往往有大事儿的时候,他们很容易成为墙头草。

刘邦在建立大汉之后,有不少兄弟和他出生入死,为建立大汉立下了汗马功劳。

刘邦这个人小气,但是不吝啬,他知道,要用人就得给够好处,不然谁给你卖命?

刘邦吸取了西周和秦始皇亡国的教训,认为有必要两种制度都 实行,以此来平衡各种力量。同时,又有分封功臣的需求,因此他才郡县制和分封制一起实行。

大汉建立初,刘邦封了大量异姓王,这些人到了自己的封地之后,确实为稳定大汉王朝的稳定统治,做出了贡献。

到了刘邦晚年,他发现吕后专权,子嗣羸弱,他开始担心自己死后,大汉王朝会落入吕后手里。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 有两种,一种是杀吕后,一种是大分同姓王,用他们来打击吕氏家族的实力,遏制吕后的权力。

吕后和刘邦是结发夫妻,刘邦还是个混混的时候,就开始跟着他。

同时,吕后对建立大汉以及建国后诛杀有反心的臣子,都立了大功,因此刘邦下不去手。

大分同姓王,就成了遏制吕后权力的唯一办法。

如果大汉建国后只实行郡县制,刘邦死后,吕后就一手遮天。刘家的子孙后代,都会被她杀光,大汉天下也就姓吕了。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所谓的分封制与郡国并行制的区别。

分封制: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宗族姻亲、功臣子弟分封领地。

郡国并行制:西汉初年,在地方上继承秦朝的郡县制,同时又分封诸侯王国,郡国两制并行。

郡县制: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

盛行于秦汉。

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

以上的三种制度,从上到下,是一个中央集权由弱到强的对于地方管理的政治制度。

分封制有着血缘关系作为纽带的,比如周王把自己的兄弟啊(当然也有功臣什么的)放到地方去管理,而这样的一种官位是世袭的,并且具有很大的权力,甚至可以组建军队。——那么这样就容易造成一家独大什么的,威胁中央。分封制在王畿之内是有官僚系统的,但是在王畿之外的广大领土全部都由通过分封诸侯国来进行管理。

汉代初年的郡国并行制度其实可以从原因来分析:

1、流氓开国皇帝刘邦出身寒门,和他打天下的都是一些好兄弟什么的。刘邦为了拉拢人心,分化项羽的阵营,早就立了韩信啊,英布一些人为王——即异姓王,那么开国之后肯定要给予这群和自己打天下的兄弟好处了,于是就封王,但是他们后来一个一个被搞掉了。

2、还记得汉初的时候是遵循黄老之学么——“无为而治”,来修生养息,其实无为的准确来说是中央,中央给予了地方足够的权力和自治自由让地方能够休养生息,恢复经济。

3、秦朝郡县制形成了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官僚系统,课本上应该有提到,通过皇帝任免非世袭的专业官僚人员来进行国家的管理,这是一个很好的强化中央集权的方式。

那么汉初皇帝在吸取西周和秦朝灭亡的基础上,于是乎整出了一个这样郡县/封国同时存在、并行的一个折衷的政治制度,可以比较好的达到需要的效果,为后来的七王之乱埋下了祸根。

-后来在文景的众建诸侯(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削藩弱国(晁<chao>错)的政策之下,封国的地位权力慢慢减少,随着汉武帝推恩令实施,逐渐被废除。

元朔二年( 前127),主父偃上书武帝,建议令诸侯推私恩分封子弟为列侯。

这样,名义是上施德惠,实际上是剖分其国以削弱诸侯王的势力。

这一建议既迎合了武帝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又避免激起诸侯王武装反抗的可能,因此立即为武帝所采纳。

同年春正月,武帝颁布推恩令。

推恩令下达后,诸侯王的支庶多得以受封为列侯,不少王国也先后分为若干侯国。

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

因此,王国析为侯国,就是王国的缩小和朝廷直辖土地的扩大。

这样,汉朝廷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

其后,王国辖地仅有数县,彻底解决王国问题。

在这一种情况下,所谓的王国根本就只剩下一点点的地方,难以组织起与中央相抗衡的力量,郡国并行制早已名不副实,逐渐走向终结。

其实对于这样的一种政治制度的平衡,李峰教授《西周的灭亡》一书中有提到一些很棒的观点,可以参考。

《剑桥古代中国史》的结语接近末尾的时候,英国汉学家鲁惟一(Michael Loewe)写道:

帝国必需寻求一种灵活的折衷方案,而这几乎很难做到:即在一个严格的和纪律严明的政府模式和对人性的道德价值的重视之间求得一种可行的平衡。

从一开始,他们就面临着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其实在帝国的黎明降临之前已经出现了,但在以后的两千年内依然没有完全解决。

每一朝王室都要在决定其政府方式的两种不同原则之间进行选择。

帝王们或者可以依赖连接他们祖先的血缘纽带来确保臣子的忠心以对抗个人野心,或者可以基于才能的原则通过控制主要官员的任命来运营自己的政府。

没有哪种原则是完全有效的。

当我们用长远的眼光来看待中国历史时候,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窘境”:——围绕两种政府的摇摆,一种是以血缘纽带为基础的政府,而另一种则是通过纪律严明的官僚机构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摇摆对王朝的政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并且引导着历史的进程。我们可以把西周和秦朝作为这样的两个极端。

当206年刘邦攻入咸阳的时候,庞大的秦帝国几乎在一夜之间消亡,除了业已瘫痪的官僚体制外,没有其他的东西把人们和帝室联结在一起,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鲁惟一所描述的“人性的道德价值”的重要性。

于是在汉代皇帝的面前就有着两种国家政府模式,一种来自秦,一种来自周。所以汉代的制度就变成了一个混血儿:在东半部,汉帝国主要沿袭了秦帝国的基本行政管理结构(郡县),而在西半部,又增加了西周的特征。

1、刚开始时这些诸侯王国很多是异姓诸侯王国,有些是刘邦所封,有些是战国的贵族后裔在反秦的战争中占地割据建立的旧王国。——有点像回到东周时期诸侯林立的样子。

2、后来因为这些诸侯存有异心,刘邦“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将很多的异姓诸侯换成了汉室的人——有点像回到了西周以分封王室亲属为特征的“封建”制度。

3、后来发现人心可畏啊,就连自己的宗亲也有反叛的意图——在景帝采纳晁错削藩的意见引发的七国之乱应该可以看得出来。于是乎汉武帝推行了“推恩令”,分割分割再分割——结果就是所谓的地方诸侯王国变成了只有几座小城和一些税租的收入——没有王国的王,徒有虚名。

这种“没有王国的王”几乎成为了后代中国每一个王朝帝国的结构规范。它不但满足了加强帝国官僚政治统治的需要,同时又建立了贯穿了帝国的血缘纽带。通过封赐皇室亲属比所有的官吏都要高的诸侯王地位,一个上等特权阶级由此诞生,这个阶级又反过来保障了皇室家族的统治地位。

李峰教授认为在这个时候:

用鲁惟一的话说:一个纪律严明的官僚机构与”人性道德价值“之间便达成了一种一致。或许更重要的是,在秦朝旨在实现政治统一的法家政策与西周的血缘策略之间形成了一种平衡。

这种平衡的达成归功于西周的历史经验,并且在以后的历史发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汉代以后:很少有王朝是因为不断增长的地方主义而走向衰弱的(唐朝除外)。相反的,地方势力的膨胀通常是王朝衰弱的结果。

为何汉朝要实行郡县制与分封制并存的制度?这样的制度,自然是刘邦在权衡利弊之后做出的决定,相对而言,郡县制与分封制并存的这种制度,在某种程度上还是汉朝的立身之本。

从历史的发展规律来看,郡县制明显是先进于分封制的制度,秦朝的时候,秦始皇就已经确立了以郡县制为国之根本制度,郡县制下,诸侯没有爵位也没有领土,或者说,压根就没有诸侯,而在楚霸王灭秦以后,分封制成为了项羽统治时期实行的制度,项羽认为,郡县制是导致秦国灭亡的重要原因,因此,项羽算是开了历史的倒车,退回到了分封制。

而刘邦在打败项羽以后,认为无论是郡县制,抑或是分封制,都不能算是完美调解社会矛盾的制度,因此,刘邦采用了郡县制于分封制并存的制度。

如何并存?刘邦的并存,简单来讲就是在实行郡县制的前提下,依旧分封诸侯,诸侯拥有封国。

在周朝时期,分封制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周王室掌管全国最富庶的领地,诸侯国则负责拱卫王室,在拱卫王室的同时,诸侯国也能够开疆拓土,开垦荒地,分封制在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情况下却是发挥过重要的作用。

而秦朝时期,分封制的作用已经越来越小,秦始皇正是在看到了分封制导致周朝最终分崩离析的结局下,才最终采纳了李斯的建议,采用了郡县制。

在刘邦的想法中,分封与郡县并存,不仅能够让中央掌握实权,还能够通过诸侯拱卫中央,特别是在刘邦铲除一系列异姓诸侯王以后,刘邦的目的就更加明显,刘邦一开始的目的就是通过半分封的制度躲避异性诸侯王起兵作乱的可能性,同时还可以利用诸侯拱卫王室,维护刘姓王室的统治。

但刘邦的想象很美好,现实却是骨干的,即使是同姓诸侯王,依旧不可能真正一心一意的拱卫王室,若非如此,也不会发生七国之乱这等祸事。

郡县制,根本上来讲也是加强中央集权的一种制度,郡县制的优势在于,地方掌管虽然拥有权力,但却没有封地,不会像诸侯那般起兵作乱,同时,中央也能够调配地方政务,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

七国之乱爆发以后,汉武帝时期,汉武帝又推行了推恩令,推恩令的发布,直接导致诸侯国越来越弱,最终诸侯国沦落到了无法威胁中央的地步,这时候,虽然明显上讲汉朝依旧属于分封与郡县并存的王朝,但实际上分封失去了作用。

秦朝的崩溃就意味着郡县制的失败,在陈胜吴广起义之后,六国贵族就已经纷纷复国了,而且基本上都是很快就控制了自己原来的地盘。

到陈胜吴广死后,就更加如此了,连首先举起反秦大旗的楚国也恢复了原来贵族为王的状态,原来一些陈胜所立的诸侯王也很快纷纷被杀,大体上就回到了秦灭六国之前的状态。

到刘邦和项羽奉命北上救援赵国的时候,就已经完全是六国之前的格局了,章邯在击败楚军,击杀项梁以后,大体上就是沿着之前秦灭六国的路线,继续向东进攻,只要击败当时相对实力比较强的赵国,关东各国抗秦就没有主力了,只是在巨鹿之战中项羽破釜沉舟,击败了秦军,又迫使章邯的二十万人投降,情况才逆转了。

之后按照楚怀王的约定,先入关者为王,项羽率军与章邯的秦军对峙,刘邦则率兵直接进攻秦国关中故地,最终成功突破秦军的防线,进入关中,秦王子婴出降,秦国灭亡。

按照之前楚怀王的约定,那么就应该刘邦为秦王。

项羽却表示不服,率兵击败了刘邦派到函谷关的守军,并且拆毁了函谷关,进入关中,大肆焚掠,之后又大会诸侯,调整了各国封地。

因为项羽调整各国封地的主要目的是削弱其它各国,所以原来各国都被拆分了,而他留给自己的是楚国比较核心的地盘,他自己为西楚霸王,所以导致他刚一回到都城彭城,其它各个诸侯国就开始相互攻击,天下再次大乱,而项羽则先率兵北上进攻齐国,刘邦乘机从汉中返回关中,消灭三秦,派韩信率兵进攻赵国和齐国故地,他本人则率兵直奔彭城。

在楚汉相争的过程中,各国诸侯也在项羽和刘邦之间选边站队,刘邦一边拉拢那些反对项羽的诸侯,一边消灭仍然站在项羽一边的诸侯,最终连项羽自己分封的九江王英布等诸侯都背叛了项羽,众叛亲离的项羽最终在垓下之战中被韩信击败,他本人在逃到乌江边后自杀。

楚汉相争最后以刘邦的胜利告终,而这时候仍然保留了大量之前的诸侯,以及他自己册封的齐王韩信等诸侯。

所以,在击败项羽之后,刘邦接着就开始进攻异姓王,最终消灭了韩信,英布和彭越为代表的异姓王,而将他自己的子侄派到各地作为诸侯王镇守,并约定非刘氏不得王,否则就天下共击之。

这时候刘邦分封的诸侯王,越往东南,地盘越大,而大多数诸侯王的地盘都是只有之前项羽分封之后的地盘大小。

刘邦定都关中之后,能够直接控制的关中地区和中原大地上的一些地区,主要是韩国和魏国的一些地方,能够直接控制的基本上都采取了中央直辖的管理方式,也就是郡县制,而其它那些中央当时还鞭长莫及的地方,则保留了分封制,但是诸侯王都是刘氏子侄,以保持全国的稳定。

也就是说,汉初分封制和郡县制并存的局面并不是刘邦设计的,而是历史遗留问题。

汉代在建国之初的时候,对秦国的速亡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讨论。当时作为汉帝国的最高统治集团,以及刘邦本人所得出来的结论是,秦国实行的是完全的分封制,没有进行分封藩王进行拱卫。也就是说当国家出现动荡的时候,没有藩王能够及时的来拱卫他们自己家的一个中央王权

在总结吸取了秦国速亡的经验以后,汉朝建立之初就进行了一个分封。区别在于,一开始呢分封了很多的异姓王。那么在汉高祖刘邦时代,为了更加巩固刘家的天下,他对异姓王进行了剪出,并立下了非刘姓不得为王这样的一个祖训。虽然后续呢也出现了吕姓为王,但这只是一个历史的插曲。

汉朝执行分封与郡县制并存,但在景帝时期,分封的诸王对中央政权形成了威胁,并发生了七王之乱。后来平叛后,特别是在汉武帝时期进行了轰轰烈烈的削藩,不断的加强中央集权!

这个问题问的非常好,但是答案可能和历史教材中给出的有些不一样。

刘邦之所以选择郡国并行制,主要还是受到了形势的裹挟与推动,与他的本意可以说是截然不同。

刘邦自从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正式参与角逐天下之后,就一直想要恢复秦王朝的郡县制,建立一个大一统的王朝。

他打下三秦地区,便在这里实行了郡县制。

他向东讨伐,消灭了西魏国建立了河东郡,兼并了河南国,建立了河南郡,可以说在这一阶段,刘邦根本没有考虑在自己的国家内进行分封。

可是随着战争情况的不断转变,韩信、彭越、英布纷纷以王位、土地为交换条件和刘邦讨价还价,不分封土地他们就不出兵帮助刘邦。

所以刘邦不得不把大片土地分封给他们建立王国,汉朝也就开始并存两种制度。

随着刘邦统一全国后逐步剪除异姓王,刘邦也发现了郡国并行的好处。

刘邦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吸取了周天子和楚霸王的教训,在分封时将疆域最大、人口最多,地势最险要的一部分留给了自己。

史书记载:“天子自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北自云中至陇西,与京师内史凡十五郡。

”可以说是囊括了天下所有的军事重镇,中央得以长期享有优势地位。

加之当时正处在十字路口上,秦始皇实行郡县制不过数十年就亡了国,项羽实行分封制不过数年就身死国灭。

可以说,两种制度都难以保证国家能够长治久安。

而且当时的汉朝立国未稳,北面的匈奴是心腹大患。

而中央难以将触手伸向边境的基层社会,地方势力又难以整合集中力量,所以必须依靠诸侯国作为中央的屏障在第一线抵挡匈奴。

所以,西汉早期的诸侯国大多都设立在北方和沿海地区。

可以说,在一定的时间和历史阶段,郡国并行制对于西汉王朝的稳定与发展是做出过贡献的。

刘邦为了分化项羽的阵营,壮大自己的力量,曾封韩信、英布等为王,这些人因为非刘姓,故称"异姓".由于异姓王非刘邦嫡系,又雄踞一方,在封立后数年之中,他们相继被诛除殆尽.与此同时,刘邦又大封他的子弟为王,称为"同姓王",高于列侯.

当时封立的"同姓王"共有9国,他们在封国内是国君,权力很大,其政权与中央基本相同,除太傅和丞相由中央任命外,自御史大夫以下的各级官吏,都由诸侯王自己任命.诸侯王还有一定的军权、财权等.史称"郡国并行制".

汉代实行的是郡县和封国并存的制度,一方面,汉高祖为了奖励帮他打天下的功臣还有亲属,往往分封给他们一定的土地,在他管辖的范围内实行郡县制度,可以概括为郡国并存,这也为以后的统治带来了隐患

其主要就是为了稳固汉朝和后世事实也足以证明刘邦的能力。

分封和郡县并存的制度,一方面来自历史继承,一方面处于现实。

先说继承, 司马迁对于分封就说过:

周封五等:公,侯,伯,子,男。然封伯禽、康叔於鲁、卫,地各四百里,亲亲之义,襃有德也;太公於齐,兼五侯地,尊勤劳也。武王、成、康所封数百,而同姓五十五,地上不过百里,下三十里,以辅卫王室。

分封制是从周开始就继承下来的一项制度,这是有深厚的历史继承的。至于郡县制,则直接继承于秦,《史记》说

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

那么另外一面,从现实来说,郡县制肯定比分封制更有利于维护统治,但是《史记》中也说

天下初定,骨肉同姓少,故广彊庶孽,以镇抚四海,用承卫天子也。

意思是刘邦平定天下后,天下疆域如此之大,而骨肉同姓刘的人太少了,所以没办法,不得已广封异姓王以镇抚四海。

但是另一面,皇帝针对分封的诸侯不断调整取消,

吴楚时,前後诸侯或以適削地,是以燕、代无北边郡,吴、淮南、长沙无南边郡,齐、赵、梁、楚支郡名山陂海咸纳於汉。

这里说的是通过削藩,在汉朝开国百年之后,终于解决了诸侯割据的问题,使天下统归于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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