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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时期黑龙江,黑龙江清代满族经济和演变

满族先世久居东北,长期过着狩猎、采集和捕鱼的原始经济生活,这对满族的经济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可以说满族先世基本属于森林狩猎民族的经济类型。

由于不断迁徒,不断集聚和组合,生态环境发生了变化,尤其是与汉族杂居相处,互相学习,相互影响,满族原有的生产方式和经济生活逐渐发生变化,带有民族特点的经济生活日益减弱,而走上了共同的经济发展道路。

从总的看,满族的经济生活经历了以符猎为主的复合经济类型向以农业为主的多元经济类型逐渐转化的过程。

满族的先世从事农业的历史却很悠久。据考古发现,魏晋时期,居住在黑龙江地区的挹娄人就早已从事农业,而且农业已经相当发达。可一直作为狩猎经济发的重要补助,没有占据主导地位,况且满族先世的内部各部落的经济发展始终处于不平衡状态,而且差距很大。

满族形成的前期,居住在辽东的建洲女真主要从事农业,而居住在黑龙江中下游的东海女真仍然不识五谷,不知耕种,以渔猎为生。

黑龙江地区满族的留居群体、驻防群体和屯垦群体的生产方式及经济生活存在一些差异。留居群体与驻防群体多为“新满洲”、久处偏远山区,具有浓厚的渔猎文化传统,而且恪守传统的生产方式,来维持自己的生存与发展。

加以山川河流众多的地理环境,野生动物丰厚,人烟稀少,给从事渔猎生产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例如富裕县三家子村的满族人在20世纪40年代,仍然保持渔猎畜牧的生产习惯,不事农业生产,即使种田也只种稷子、糜子等早熟作物,种的晚,收的早,不用铲、趟,打场时,用石头磙滚几遍。

一垧地能收1500~1600斤,做主食基本够用。

居住在东部山区的满族人长期以狩猎为生,也以打猎为乐事。而屯垦群体主要从事农业,地处平原,土质肥沃,适宜农耕,被遣返回故乡的目的就是开荒种地,维持生计,没有特殊的优待,只能以农为业。加以与汉族长期杂居相处,学习了不少耕作方法与技术,因此,屯垦群体的农业水平基本同汉族农民一样。

满族经济的生产方式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其主要有狩猎、采集,畜牧、捕鱼、手工业、农业等。满族狩猎,多捕貂、狐、水獭、鹿、狍子、熊等。

一般在冬季进行,因为寒冷季节猎物的毛皮质量佳、价值大。捕大野兽时大多采用“打围”的方式进行,依靠大家的智慧和力量,通力合作。一般打小野兽,满族猎人单独出没山林,但也不走远,大都带着猎犬早出晚归。

打到猎物,兽肉当食物,冬则冻起来,夏天就煮后循肉干贮存:猎物的毛皮除自已做衣服和生活用具外,一般当作商品出售。而鹿茸、熊胆等当作药材卖,可以得到相当的收入,这是满族猎民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也是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同时,狩猎对于崇尚武功的满族来说,无疑是操练马术和枪法,提高战斗力的实际活动。

采集在满族早期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位置。

主要采集木耳、蘑菇、松子、蜂蜜、人参、东珠,野菜等。

挖参是居住在山区的满族人的主要经济活动之一。

挖参相当艰苦,而且总是伴随巫术活动。

一般每年农历三、四月份进山、直到九、十月份,树枯地冻,下山归家。

采集野菜大都是妇女和老年人的事,在春、夏之际,采集山野菜,晒干贮存,以备冬天无蔬菜时食用。

畜牧业也较发达,主要饲养马和猪,马用来农耕或狩猎,猎用于食物,而且养马和养猪历史悠久,也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满族农家喜欢养猪,也擅长养猪,几乎家家养猪,这一生产传统一直延续。

满族的捕鱼业也较发达,习惯用围网,需要几人操作,一网能捕很多鱼。居住在江河两岸的满族渔民,在春、秋两季,驾着独木船,穿梭于江河上,能网则网,能叉则叉。把吃不了的鱼或腌或晒,以备食用。满族人擅长冬天捕鱼,把冰拨开,有如井口,鱼见亮光纷纷而来,用叉叉,用钓钓,用网打。

满族的手工业,大都与农业紧密结合,在家庭操作,主要有磨坊,油坊、粉坊、酒坊、木坊和编织。编织是满族妇女的擅长。起初用苕条编织囤子、茓子、筐篓、炕席,非常粗糙,后来用高梁杆蔑子编织炕席、囤穴,背筐、盆筐,细密美观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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