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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管理小故事素材,为什么说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第一天职,军人如果不服从命令,每个人都只做跟自己利益相关的事情,那么整个军队就像一盘散沙,这样的军队,指挥不动,很容易失去战机。

所以我们的军队第一天职就是服从命令,执行命令,保证我们的纪律性。

跟我们玩MOBA或者打球差不多,5个人,5个位置,控卫、分卫、小前、大前还有中锋。

我们需要有人负责控球,有人负责得分,有人负责抢板,大家各司其职,加上教练一点点的策略战术,打出完美的配合,我们的目的是赢球,如果一个球队不需要太多的持球点,阵容需要合理,有输出,有防守。

如果大家都抢着持球进攻,那么谁来抢板,谁来卡位,谁来防守呢,5个位置都必须干好自己的事情,没有运营没有战术,打的很艰难,赢了也不会有太多喜悦,有纪律性的团队能够把实力发挥到极致。


军人的天职是“服从命令”,这是古今中外少有争议的一句话,尤其是在军人圈子里。因为战场局面千变万化,上一级更能掌控全局、着眼未来,下级坚定的执行全局任务是没有商量的。尤其是“兵者,诡道也”,即使是上级下令投降,下级也需要服从,因为上级很有可能是在策划计谋。

其实,“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是存在例外情况的,古今中外都有类似的例子。首先《孙子兵法》里就讲过,“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意思就是在外作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受上级命令约束。

古往今来“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情况非常多,但所有前提都建立在胜利的基础之上,如果“不受君命”而且没有取得胜利,那违令者一定会很惨。宋代岳飞曾经被赵构12道金牌召回,前11道金牌岳飞都拒绝了,如果岳王爷最后能够赢回二帝或许还能挽回一切,而最后如果完成不了这个目标,结局是注定的。

还有另一种情况,那就是在上级命令必然违背良知的情况下发生的,因为军人首先也是一个人。

1992年两德统一后,几位曾经射杀过越境柏林墙市民的士兵接受审判,辩护的理由是自己执行的是上级命令。但是法庭认为,执行命令可以,可是否进行准确射击的权力仍然在士兵手中。柏林法庭最终判决:开枪射杀人的士兵判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

主审法官发表了一段经典名言:“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

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这个东西。

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

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你应该早在决定做围墙卫兵之前就知道,即使东德国家法也不能抵触那最高的良知原则。

西点军校将“拒绝执行不合理命令”写入了道德课程。

不过尽管如此,各国在执行过程中都难免会出现标准的不统一。毕竟有时候立场不同,良知和善恶的判定是会出现差异的。

关羽大意失荆州:故事发生在三国时期,话说建安24年秋,刘备自立为汉中王,因此遭到曹操和孙权的联合讨伐。

孙权大将陆逊以一封颂扬的书信,使关羽放松戒备。抽调荆州大半兵力去攻打曹军驻扎的樊城,也自此关羽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东吴吕蒙和陆逊联手,招募驻守公安和南郡的蜀将傅士仁、糜芳,并攻取荆州。

兵败后,关羽一意孤行、听不进忠言劝告,最终在麦城的小路上被擒,最后被吕蒙斩杀。扩展资料:当初,孙权曾经派出使者,为自己的儿子求娶关羽的女儿,关羽不但拒绝了婚事,还辱骂了使者,孙权非常愤怒。

当曹操再派徐晃增援固守在樊城内的曹仁,关羽一时不能攻克樊城的时候,孙权写信给曹操,请求出兵攻击关羽后方,为朝廷出力,并要求曹操予以保密。

曹操同意了孙权的请求,但将孙权攻击关羽的消息散布出去,樊城内的曹仁就更加坚决地守城。

南郡太守糜芳、将军符士仁供应军资不力,关羽曾经说过:“等我回来的时候再治你们的罪。”

两人心中始终恐惧不安,在孙权的引诱下,背叛了关羽。

樊城这边,曹操不断地增兵,徐晃也打破了关羽围困樊城的包围圈,樊城内外恢复了联系。

关羽见南郡已失去,只好从樊城撤兵。然而,由于退归襄阳的路不通,关羽只好向临沮方向撤退。

吕蒙的大军占领了江陵,把关羽及其众将的妻子儿女全部俘获。

吕蒙对关羽军队的家眷给予了优厚的待遇,这些消息传到关羽军中以后,兵士无心再战,陆续逃散,这才导致荆州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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