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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档案整理存在的问题,福建省农地确权档案管理方法?

第一条  为落实党和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确保土地确权登记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系统与安全,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根据《档案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整理工作的相关单位。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以下简称土地确权登记档案),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  土地确权登记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照《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见附件)执行。

第五条  土地确权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分为30年、10年,具体划分标准见《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第六条  土地确权登记文件分为综合管理类、确权登记类、特殊载体类三大类。土地确权登记档案作为立档单位全宗内一种专门档案进行整理。

第七条  土地确权登记文件按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88)标准的要求进行整理。

综合管理类文件,应按年度组卷。

确权登记类文件,其中综合性材料以村(社区)为单位按问题整理;涉及农民个人的有关确权申请、身份信息、确认权属、实地勘界、界限图表、登记和权证审核发放等文件材料,以农户为单位采取“一户一档”形式,进行整理组卷。

纠纷调处档案按一案一卷组卷。

第八条  特殊载体类文件应按照国家相关档案业务规范标准《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照片档案管理规范》、《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进行整理。

第九条  土地确权登记档案档号格式为:全宗号--类别号--案卷号。 

类别号分别为:综合管理类(GL)、确权登记类(DJ)、特殊载体类(TS),类别先后以此为序。

例:0010-DJ-05 表示某单位全宗确权登记类档案第5卷。

第十条  归档文件应真实有效、字迹工整、数据准确、图样清晰,签字盖章、日期等具有法律效用的标识完整齐备;书写材料、纸张和装订材料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照片、录音、录像材料要确保载体有效;电子文件和使用信息系统采集、贮存的专业数据以及航空(卫星)照片、遥感数据应用不可擦写光盘保存。

第十一条  土地确权登记文件中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内容,归档时应按国家有关法规注明。

第十二条  土地确权登记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3个月内,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乡镇(街道)土地承包管理机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分别整理归档。

第十三条  各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档案保管单位要积极争取资金,配备必要的计算机和其它相关设备,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信息化管理。对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信息实行动态化管理,实现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第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土地确权登记档案应指定专人保管。对不具备档案安全保管条件的,可由乡镇(街道)土地承包管理机关代为保管。

第十五条 各设区市农业局与市***要组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验收组,对各县(市、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整理工作进行验收,省农业厅和省***将适时组织抽查。

第十六条 县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在确权登记档案通过验收后,6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向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不具备档案安全保管条件的,可提前移交。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1、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分属不同部门,确权的主体和性质尚不明晰一是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分属国土和农业两个部门。二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主体不明确。三是农村集体土地和宅基地权属尚不明晰。

2、确权登记认识尚不统一、基层推动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3、确权登记中遇到的政策性矛盾突出,工作力量和投入经费严重不足

4、确权登记发证的后续工作亟待加强,相关政策调整尚未及时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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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问题在农村十分常见,农民朋友很是关心,近期,众多网友留言,各地在操作中问题不少。

结合本题说说个人意见与众友交流,互动。

一,“大包干”实行到今天已经四十多年了,安徽“小岗村”在当时生活,生存到了“最危险之机”,冒着极大风险,先行走了一步,这一步,在当时引发了巨大的反响,后经时任省委万里等领导的重视,中央也在关注,***同志听到消息后,几经调查,论证,肯定了“小岗村”农民的创新之举。

正是由此,拉开了中国改革率先从农村发起。

“小岗村”的第一代农民兄弟,功不可没,应记入史载!

二,耕地承包在前,而今,确权在后,中间有个历史跨越。

现在,确权突出问题是实际面积,帐内面积有误差,按理不应存在,这中间,造成误差之因,工作做得不细,不严,不准。

当然,还有其它原因。

出现,地,帐不符,应本着求是,务实,严谨工作作风,计量要准确,数据要精准,把误差减少到一厘半分。

因为它关乎一家一户今后三,四十年的经济,生产,生活等大事。

三,改革深化开放更大是中央坚持,继续的大政方略。

农民朋友不要有个误判,误断,谷贱伤农,耕地确权与否,多点少点,就那回事,切不可有这种想法。

没有拿到确权证书的农民朋友,要有法治思维,学点法,主动找当地村两委,及时了解,把握上述信息,动态。

由上,确权关乎,千家万户,一代人,两代人,三代人的衣食住行。

中央出政策,给农村土地确权是爱民,勤政,让利农民的大好事。

土地已经确权,任何人,不得依权,依钱,依势坑害农民,祸害农民。

确权证书,是农民手中的“上方利剑”!

同时,希望各地基层政府,职能部门,做到执行政策不打折,不跑偏,别走样。

@人民日报

@杨文杰

@A森林老大

@小章的生活日记

@郁津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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