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问注册公司名称中可不可以带"中国"两字?
可以的。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以下情况企业可以使用:
1、除***决定设立的企业,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2、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以上字样,该字样应该是企业先定义3、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公司名称中使用(中国)字样可以参考下
二、请问注册公司名称中可不可以带""中国""两字?
答:除***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三、注册公司名称可以含“中国”吗?
可以,但是注册中国XXXX公司这样的字号必须到国家工商总局去注册,要求最低注册资金5000万元起,经营规模是全国性的(中国移动、中国石油这样的)或是跨国企业集团(如可口可乐中国、微软中国)才可以。
到省工商局才可以注册如广东XXXX公司这样的字号,注册资金500万起。市一级工商局才可注册如广州XXXX公司,注册资金50万起。区县级工商局负责注册50万一3万的公司,公司字号就是天河区XX有限公司。
四、有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名称不能带中字?
中字没有规定,但是“中国”等字样是不允许的。
1、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文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数字。
2、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3、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4、除***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
第八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相一致,并报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
第九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第十五条联营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联营成员的字号,但不得使用联营成员的企业名称。联营企业应当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联营”或者“联合”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