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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被原单位遗失,原单位把我个人档案丢失,请问该如何处理?

如果个人与单位有存放档案的协议,如果调到新单位后发现档案不在,可以到原单位找找新单位是否交回了调档案的回执,再与新单位交涉。

单位把个人档案丢失了,个人可以将单位告到法院,要求单位赔偿因个人档案丢失给个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可以对你没有档案给你造成的再就业困难,请求赔偿。

例如你本来可以应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但因无档案只能作工人,你可就这个工资差别,参照当地不同职业的不同平均工资标准请求赔偿。可计算到补办档案为止。或以20年为限。档案丢失需要重建档案的,需到自己曾经学习过的学校、工作过的单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相当的麻烦,可请求单位赔偿你为此付出的差旅费用和误工费用。

如果单位将职工人事档案重要材料弄丢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首先,应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为此事负责,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单位拒绝承担责任,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来解决。

2、 如果职工人事档案中的材料对职工个人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如涉及个人荣誉、学历等,职工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要求单位补办相关材料。

3、 如果职工人事档案中的材料对单位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如涉及单位的工作安排、福利待遇等,单位应当尽快与职工协商,并采取补救措施,如重新办理相关材料,以保障职工的权益。

以上是针对职工人事档案重要材料丢失的一些应对措施,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用人单位遗失人事档案(含《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应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负责为劳动者补建人事档案和《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者予以处理。

单位把职工档案弄丢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开就业关系证明;造成的损失的,可请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损害赔偿。

因为职工人事档案所承载的权利性质是人格权,当人格权遭受侵犯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1,和单位协商,由单位为员工补办员工档案。2,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通过向单位所在地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单位赔偿。

3,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单位恢复原状(补办员工档案)、赔偿损失(与档案相关,因档案丢失无法享受各项保险、工资、福利待遇)。

单位把职工人事档案重要材料弄丢了,一般采取的办法是在熟悉该职工的人员之间进行了解,用人证补足丢失的信息。当然也可以去原开具该证明的单位补开

只能登报或是补办了

单位把职工档案弄丢了的补办程序:

第一步,需要提前开具一份档案遗失证明,并且加盖公章。有工作单位的可以直接找工作单位开具,如果档案是在学校丢失的,需要找学校开具,在哪里丢失的就需要哪里的单位开具证明。

第二步,通过遗失证明,写一个档案补办申请,并加盖公章。

第三步,拿着准备好的材料去相关部门办理补办手续。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如果单位把个人档案弄丢,可以要求重新建立档案,并补回档案中的相关材料一般在工作档案中的材料有工作履历表,工资证明,公证证明主要证明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如果单位拒绝补办个人档案,个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为其建立新的工作档案。 

如果你确定是档案丢失,那你就去找当时的经办人帮你补档案吧,虽然非常麻烦,最好还是补一下,档案里一般写着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荣誉职称等等,尤其是工作经历那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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