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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的仁义,“仁”蕴含着对真理的追求

当仁,不让于师。

这是《论语》卫灵公篇的第36条,是孔子和卫灵公及弟子们谈论仁的重要性。

他的意思是,当仁义成为社会风尚的时候,就不需谦让老师。

南怀谨先生这样解释说:当仁义所在的地方,都可以反对老师,老师错了就是错了。

老师做得不仁,就不对。

另一个观点,也可以看到孔子的教育,并不是专制教育。

他这句话就是告诉学生,只要真理和正义。

有了真理和正义,就不要考虑我这个老师怎样了。

也等于西方哲学家亚里斯多德说的:“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

”这是他当时与他的老师柏拉图,发生了相左的意见。

这种意见相左,并不是对老师不尊敬。

真理所在,对于老师的意见,也是没有办法同意的。

这就是做学问的精神,敢于把皇帝的意见都顶回去。

不管是老师或皇帝,正义所在一定要争,这是中国知识分子必守的信条。

当然,这里的“不让”和“争”不是不讲情面的蛮横之争,而是文质彬彬的争论,说到底是一种对真理和正义的坚持,而不是得理不挠人,这也是需要认真把握的重要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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