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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商与保险的案例故事,法商课讲什么?

《66节保险法商课》从婚姻,传承,税务债务4个角度,以保险代理人经常遇到的66个问题为切入点,介绍了与保险相关的法律,税务,信托等知识。

通过案例描述,专家分析以及列出相应的思维导图,保险代理人能清楚明白地了解保险法商知识,以便更好地服务客户。


最高院关于保证和纠纷的经典案例有很多,以下是其中一些案例及其解析:

1、 案例:北京市某公司与上海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北京公司作为债务人,上海公司作为债权人,约定了一项保证责任。后来,北京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上海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解析:根据《******合同法》,保证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未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付款责任的行为。在这个案例中,上海公司作为债权人可以要求北京公司作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最高院在审理该案时,应综合考虑合同条款、双方意图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北京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2、 案例:某市民购买了一辆汽车,并与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汽车销售公司对汽车的质量做出保证。不久之后,该汽车出现了多次故障,市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汽车销售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销售者对消费者销售的商品质量做出明确保证的,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汽车销售公司对汽车的质量做出了保证,因此市民可以要求汽车销售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院在审理该案时,应综合考虑合同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判断汽车销售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以上是关于保证和纠纷的两个经典案例及其解析,最高院在审理这些案件时,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以及当事人的意图进行判断,并依法做出裁决。


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00)经终字第295号华泰财产保险股份***诉神龙汽车***、神龙汽车***北京销售服务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权争议案民事裁定

法院观点: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华泰保险公司与神龙汽车公司签订的《分期付款购车保险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依据《******保险法》的规定而成立的保险合同,神龙汽车公司是投保人,华泰保险公司是保险人。

在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中,其他民事合同的权利义务虽是保险人确定承保条件的基础,但其不能改变两个合同在实体与程序上的法律独立性,其他民事合同与保险合同之间不存在主从关系。

神龙汽车公司北京分公司在投保单上盖章,其作为神龙汽车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主体参加诉讼。

关于神龙汽车公司在上诉理由中提及的已将华泰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属重复受理问题,因其所提案件涉及的保险单,原审法院已在一审裁定中予以明确,并不在本案审理范围之内,故不存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复受理问题。


存在保险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这可以在不幸发生时提供经济保障。

例如,有一次一个人在外出旅行时不小心摔断了手臂,由于他购买了旅行保险,所以被保险公司承担了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旅行或者生活中,保险是很有必要的,可以为我们提供保障。


小故事1

斑驳古旧的消防栓,孤独无奈的蹲踞在街角,熙来攘往的过路人,谁也不会吝惜地望它一眼,在夜黑路暗时,不小心被它拌了一跤,您还会唾骂它一顿呢!

但是,有一天,当您路过火灾现场目睹火舌肆无忌惮的吞噬人命和财产时,平时最不起眼的角色——消防栓,届时却成了万众瞩目的救命工具,在心有余悸之下,真希望自己家门口也能摆上这么一尊救命神。

其实,保险在一般人心中的定义有何尝不是如此呢?

保险小故事:义正辞严

一个先生帮他太太向保险公司买保险,签约完毕后, 他问那个业务员:“如果我太太今天晚上死了,我可以得多少?”

业务员回答道:“大概二十年徒刑吧,先生!”

保险小故事:军人保险

亨曼先生被派到美国新兵培训中心推广军人保险。听他演讲的新兵100%都自愿买了保险,从来没人能达到这么高的成功率。培训主任想知道他的推销之道,于是悄悄来到课堂,听他对新兵讲些什么。

“小伙子们,我要向你们解释军人保险带来的保障,”亨曼说,“假如发生战争,你不幸阵亡了,而你生前买了军人保险的话,政府将会给你的家属赔偿20万美元。但如果你没有买保险,政府只会支付6000美元的抚恤金……” “这有什么用,多少钱都换不回我的命。”下面有一个新兵沮丧地说。

“你错了,”亨曼和颜悦色地说,“想想看,一旦发生战争,政府会先派哪一种士兵上战场?买了保险的还是没有买保险的?”

小故事2

有天傍晚,带孩子去公园里面散步,碰到一个大妈带着孙子也在操场里面玩,闲聊中,得知这位阿姨的女儿,也就是孩子他妈去年得了乳腺癌去世了,查出癌症晚期到离世不到半年时间。走的时候孩子才2岁,对生死没有什么概念,看着小孩子天真无邪的模样,很是让人心酸。

后来深入聊天,得知了这位阿姨改嫁,孩子他爸卖房还债,还房贷的一系列遭遇。我想,这是再正常不过的。很多人都没有风险意识,生活一直都波澜不惊,不曾想到自己有一天会遭遇大病和意外,给家庭带来负担和打击。不曾想过给自己买份保险,每年花一点小钱就可以屏蔽掉很大的风险。

但是,这个故事并不是这样的剧本。阿姨说,女儿给自己和老公还有孩子全部买了xx人生的一款年金险,注意,是纯年金险,没有任何的重疾和身故责任。当时估计想的就是有份保险,总能起点作用,就当存银行了。可是啊......没想到得了癌症却一分钱也不给我赔,难道我买了一份假保险?

没错。买了一份“假保险”。不知道保险业务员推销这种没有任何基本保障的保险时,有没有想过自己会遭天打雷劈,会怎么去面对那些真正需要理赔钱来救命的被保险人。

只能说,这个行业因为道德缺失感蒙蔽了太多人的双眼,到最后杀人不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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