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申之先生在其《圆明园之回忆》中说:关于英法侵略者劫掠圆明园之事实,固然有诸多中国史料可资利用,但是“英法人之从军日记等,对于当时情事,皆身历目睹,所有记载,更较我国方面为确切,一话一言,无异自具招供,堪为佐证”。为了较为清楚地说明这一问题,我们有必要简单地回顾一下当时的历史。
奕訢
强盗的借口:英法“侨民”18人在圆明园被虐待致死
1860年9月底,英法联军兵临北京城下,清咸丰帝率领王公大臣等仓皇逃往热河,留下其同父异母的六弟恭亲王奕訢与英法议和。
英法要求清廷立即释放9月中旬因与清军谈判破裂而被拘拿的英法两国议和代表,否则将开炮攻毁北京城。
奕訢最初要求英法联军退至天津,旋又做让步,请其退至通州议和签约后,再行释放被拘拿的英法代表。
10月7日和8日,英法联军劫掠圆明园、清漪园等皇家禁苑,并焚烧了部分建筑。
10月8日,奕訢为英法联军的淫威所慑,命人将英国人巴夏礼等人送至德胜门外的英军军营。
10月12日,英法联军又挟劫掠圆明园之余威致函奕訢,要求清廷于13日交让安定门,由英法联军据守,否则开炮轰毁北京城。
奕訢虽致函法国首席代表葛罗,质询“法国兵士,对于皇帝避暑行宫,仍肆焚掠,其故何为?法兰西亦文明之大国也,其军士饱经训练,宜有纪律,今乃焚毁皇帝行宫,所根据者何因?贵统帅何以不加禁止,置若罔知乎”。但仍不得不被迫对英法妥协,并于13日正式开放了安定门。
10月17日,英国首席代表额尔金以清政府“不讲道义,不顾国际法”,将捕获的英法“侨民”18人虐待致死为口实,照会清政府必须无条件地接受赔偿抚恤金及在天津建碑等要求,以折辱清廷的主张,但仍野蛮地命英军于10月18日、19日,将北京西北郊的五园(即圆明园、畅春园、清漪园、静明园、静宜园)三山(万寿山、玉泉山、香山)等皇家园林焚为灰烬。
额尔金给清政府的照会称:由于清政府在圆明园将其“侨民”虐待致死,故而誓必将其毁平。在此,额尔金仅仅讲出了其焚毁圆明园的一个借口,并非其真意所在。我们还是看看英法侵略者是如何自供的吧!
额尔金
对清政府进行最严厉、最直接、最深刻的精神打击
当时参与焚掠圆明园的英皇家炮队队长,事后引用英军统帅格兰特的话说:“因为清政府对于所捕获的英人,大半加以杀害……额尔金爵士同我(即格兰特)都觉得必须对清帝加以严厉的责罚,并且留些报复的痕迹才成,所以我们决定将他那辉煌的避暑行宫,烧成平地。
”“若对于***所为不顾国际公法之残酷行为,不予以久远之印象,英国国民必为之不满。
若现即与之媾和,订约撤兵而退,***必以吾国人民为可以任意捕杀无忌,在此点上必须警醒其迷梦也。
”彻底平毁圆明园,不但“可以留一不易泯灭,永久保存在人们脑海的痕迹”,以示对清帝的“责罚”,而且可以证明“联军已经旗开得胜,耀武扬威地占据了北京,使得此事昭然显著,杜绝他日的争辩和疑问”。
否则的话,不但“清室政府很容易否认这件事实”,而且清政府将会“凿凿有据似的,反说联军受到御林军的威胁,不得不退出北京了”。
当时的英军翻译R·Swinhoed在其《一八六〇年之役》一书中也说:在撤军以前,英军必须在北京“邻近的地方,留一些永久的痕迹”,以此来“表明我们对于清政府当局的背约和暴行十分愤怒”,这样不但是“势在必行之事,并且又可作将来的警告”。
经过斟酌选择后,英国方面认为,“圆明园乃是清帝所最宠爱的行宫,毁坏这个地方,对于他的骄倨和情感两方面,准定是一个大打击,决没有错”。
英军司令格兰特给法军司令孟托邦的信函中,更加明确地坦言:清政府十分重视圆明园,英法联军撤军后,圆明园“一月之内,即可恢复”,因而不可能对清帝发挥长期而重大的打击作用。
而彻底“焚毁此园,对于凶残之政府,可以使之受惩”。
通过以上所引用的史料,特别是英国侵略者的自供史料,我们可以十分确定无疑地断言,英军焚毁圆明园最终、最根本的原因,即是要对清帝及清政府进行最严厉、最直接、最深刻的精神打击与惩罚,“以表明吾人之愤怒”。
英法联军大肆劫掠圆明园,其后英军又野蛮地纵火焚毁圆明园,不但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无可估量的物质与文化损失,而且开了野蛮报复的先例。1900年义和团运动后,西方列强中有人提出,应该彻底焚毁清帝祖先的陵寝,以示对清政府的惩罚,这一恶劣的建议,不能说与英军焚毁圆明园一事无关。
《圆明园三百年祭》王开玺著 东方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