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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流传下来的陋习有哪些?古代四大陋俗?

1,一夫多妻;2、 要寡妇守寡 ; 3、缠足(裹小脚); 4、男尊女卑;

古代有以下陋习: 1、一夫多妻;2、近亲繁殖 ; 3、要寡妇守寡 ; 4、三纲五常; 5、缠足(裹小脚); 6、男尊女卑; 7、封建; 8、财主财大气粗,穷人就被财主当佣人去了; 9、腐朽的后宫制度; 10、酷刑。

在中国古代,缠足是压迫女性最常见的一大陋习。

用布条紧捆,使得女性足部骨折而扭曲变小,最终成为不足一握的”三寸金莲“。

缠足这种陋习究竟起源于何时呢?尽管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和观点,但是当代学术界仍然普遍认为:缠足起源于北宋或之前稍早的五代十国,在南宋时开始流行化,明朝时开始普遍化和更加小型化,清朝时登峰造极,在中国最少有1000年的历史。

关于缠足的讨论,主流观点认为它是一种极端愚昧残忍的风俗。

人殉是古代葬礼中以活人陪葬的陋俗,是阶级对抗的产物,也是一种残忍而野蛮的宗教行为。

它出现于原始社会末期,盛行于奴隶制时代。

被殉葬者多是死者的近亲、近臣、近侍,以及战争中的俘虏等,多是通过被吊死、毒死、活埋后才被殉葬入墓穴。

虽然中国古代的殉葬现象一度很盛行,但殉葬却非中国古代所独有,殉人制在世界诸多民族中间都曾出现过。

古埃及是人类丧葬文化同样丰富的国家之一,它的人殉史也早于公元前3000年,而不晚于第一王朝。

祖宗的陋习,一夫多妻制度,女子的三从四德,三纲五常,近亲结婚,女人缠足等等,这些都是被现在文明社会禁止的一些现象。但是所有的东西都是顺应历史发展的时代产物,在那个封建不开化的社会,也是为统治者用来治理国家的工具,也是有其可取的当面,不能一言以弊之

三拜九叩、三从四德、愚忠愚孝、妇女裹足

古代有以下陋习: 1、一夫多妻;2、近亲繁殖 ; 3、要寡妇守寡 ; 4、三纲五常; 5、缠足(裹小脚)

; 6、男尊女卑; 7、封建; 8、财主财大气粗,穷人就被财主当佣人去了; 9、腐朽的后宫制度; 10、酷刑。

重男轻女,要求女子以夫为天。

要求女子保持贞洁,婚前不能有性行为(有些地方有)。

遇到事情或者生病时求神拜佛,迷信思想之类的;还有笃信风水,遇事都要请人风水先生或算命先生。

以前生活中还有妈妈喜欢用猪油炒菜给我们吃的陋习呀,因为以前是计划经济,每一月是用油票买油的,豆油根本不够吃的。

还有布票,豆腐票,碳票粮票等等,每缝过春节我们孩子们都去,春节供应点排队买年货的呀,就连买2斤猪油都要排好久时间的呀,一旦到冬天妈妈会买好多大白菜和萝卜,挖个坑把萝卜和白菜冬藏起来的。

妈妈还会做咸萝卜干和咸菜炒给我们吃的!

很少洗脸,一个周洗一次头,一个月洗一次澡

陋习也许与两个文明提供的支撑有关,特别是八十年代以前,城市,农村基础设施严重缺乏之时,特别是农村地区,隐蔽处大小便不被责怪,各种沿续下来的生活习俗,崇拜佛道文化习俗随处可见,比如拜神,拜佛,找神医等等,以上仅为举例,尚有很多……

1、重男轻女,女子不得上学堂,古代人信奉儒家,女子应该持家劳动,不能抛头露面;

2、男人三妻四妾,一夫多妻,一夫多妻是一种一个男人同时有多于一位妻子的婚姻习俗。始于母权制后期,为父权制婚姻形式的特点,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产物;

3、缠足,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是指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其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以往陋习:

1一夫多妻

2近亲繁殖

3要寡妇守寡

4三纲五常

5缠足(裹小脚)

6男尊女卑

7封建

8财主财大气粗,穷人就被财主当佣人去了

9腐朽的后宫制度

10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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