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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群岛和中国的关系,琉球群岛的历史——与中国的微妙关系

琉球群岛是日本侵略得来的领土,但是和中国的关系十分微妙。琉球独立可以支持,但是“回归”中国的说法值得商榷了。

这边在宋-元时,琉球处于英祖王朝-三山时代,是信史的开端(之前多为传说传说)冲绳岛上有三个主要政权:

琉球那边记载,元朝曾两次进攻琉球,元史里倒没记载,元史的琉球是把台湾和琉球群岛合在一起,主要指台湾。

明代初期,明太祖朱元璋派使臣出使三国,中山、北山、南山相继向大明朝贡,称为大明的藩属国。而冲绳岛外几个岛上的势力则向中山朝贡,形成了一个连环朝贡现象。

明永乐年间(明成祖Judy朱棣),中山征服了北山。

明宣德年间(Judy的孙子,中间Judy的儿子只干了一年),中山征服了南山,接受明朝册封,被赐姓“尚”,改国号为“琉球”,形成统一的琉球王国,史称“第一尚氏王朝”。

明成化年间(Judy的孙子的孙子,皇贵妃万贞儿那个,他爹土木堡让人dei走了那个)“第一尚氏王朝”内乱,国王被杀,大臣金丸改名“尚圆”,以世子向大明报“父”丧,明朝册封金丸(尚圆)为王,史称“第二尚氏王朝”。(拉玛一世直呼内行)

至明中晚期嘉靖年间(Judy的孙子的孙子的孙子,《大明王朝》那个),“第二尚氏王朝”领土最大时曾统治几乎整个琉球群岛。

明晚期万历年间后期(Judy的孙子的孙子的孙子的孙子),日本萨摩藩进攻琉球,两年内攻下琉球群岛北部的岛屿并控制了琉球王国,为了能继续向大明朝贡,保留了其独立王国地位。“第二尚氏王朝”同时向大明和萨摩藩朝贡,成为萨摩藩的傀儡国。

南明时期,琉球同时向大明和萨摩藩朝贡,萨摩藩的傀儡国。

清军统治东南沿海省份后,琉球同时向大清和萨摩藩朝贡,萨摩藩的傀儡国。

清晚期,英、法、美、荷等国到达,开国通商。

清晚期,日本明治时期

【日本正式吞并琉球】

1872日本宣布设立“琉球藩”,成为日本的内藩,日本册封时任琉球王尚泰为琉球藩王。正式将琉球纳入日本领土。

1874年,日本以保护琉球人为由,攻打台湾南部原住民部落。后在英美两国调停下,日本退兵,清朝政府也承认日本此次出兵为“保民之举”,并向日本赔款,间接承认日本拥有琉球王国的宗主权。

1875年,日本政府要求琉球藩停止向中国朝贡,并册封原琉球国王为“琉球藩王”。禁止琉球接受满清册封,废除中国年号,改为明治年号。琉球遗使向中国乞援,但李鸿章不想因琉球与日本失和而拒绝。

1879年3月30日,日本政府命令琉球藩王尚泰等琉球王室成员移住东京,置琉球为冲绳县。琉球国实质终结。但当时作为琉球的另一宗主国的清朝对日本单方面兼并琉球表示强烈不满向日本政府提出抗议跟交涉。

3月27日向藩王代理尚弼(今归仁王子朝敷)传达了废除琉球藩、设置冲绳县的消息。

日本要求尚泰王前往东京,但尚泰王称病不往

4月27日,遣王世子尚典先赴东京,请求免除尚泰上京的要求,但遭到拒绝。

王世子尚典出发前往东京的前夕,传信给身在福州的向德宏,要求他立即进京师请求交涉。

清廷于5月10日得知了琉球被吞并的消息,总理衙门照会日本驻清公使宍户玑,以琉球的宗主国的身份向日本表示强烈抗议。日本外务卿寺岛宗则表示“此乃我国内政,不容他人干涉”。

清廷回文,称琉球“自为一国,为我藩属,…论其名义,则于我为服属之国。…来文忽曰内政,本大臣实所不解也。”日本强调琉球自从江户时代以来便“名副其实为我帝国专属之地”,而清廷对琉球的关系则是“虚文之朝贡、虚名之册封”,故而对琉球拥有主权。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休。

尚泰王于5月27日被迫前往东京。

【日清协议琉球划分】

清政府邀请美国前总统格兰特作出调停,他建议日本把琉球划分成三部分:北方岛屿作为是日本的领土,独立的琉球王国依然存在,但领土只限于中部冲绳岛一带的岛屿,而南部的先岛群岛则作为中国的领土。

1879年6月12日,美国前总统尤利西斯·格兰特访问中国,在天津会见了李鸿章。对琉球问题进行斡旋。

7月3日,格兰特自中国到日本与伊藤博文等人会面。格兰特表示若是日本吞并琉球将“断绝清国与太平洋之通道”,建议日本“予彼以太平洋之广阔通路,如至此议,彼将应承之”。

格兰特和李鸿章

在格兰特的调停下,清日双方都同意重新进行谈判。

1879年12月-1980年4月,双方进行交涉。

谈判中,日方认为

清方应承认日本对琉球的统治

日本将宫古、八重山割让给清方。

李鸿章则指出,北岛与日本风俗相近,故而清方主张琉球三分方案,

南岛归中国

北岛归日本

中岛归琉球以复国

4月17日,日本召开内阁会议,决定将琉球南方的宫古、八重山割让给清国,并要求清方给予日本最惠国条款。

8月18日,将上述方案通知清政府。

当时清朝与俄罗斯因伊犁事件而发生争执,而日本与俄罗斯就库页岛问题发生纠纷。

故而两国都有互相提携、抗击俄国的声音。

对此提议,李鸿章表示,建议总理衙门可以考虑此提案,但因拒绝最惠国要求。

李鸿章向日方提出引渡尚泰、在南岛复国的要求,但遭日本拒绝,日方暗示清廷可以立尚氏王族为王。

10月21日承认了总理衙门日方提案,并将于三个月内签字生效。在京琉球朝臣与王子极力反对,向德宏伏地痛哭李,林世功挥剑自刎于总理衙门前。

清廷表示暂缓签订条约。

1882年,再议琉球划分事宜,

日方提出释放尚氏为世袭冲绳县县令,管理中岛和南岛,听凭其向清朝朝贡并接受清朝册封。

但琉球全归日本所有

清廷表示暂缓和议。

【现今琉球归属问题】

这一拖就拖到了甲午战争和《马关条约》,台湾、澎湖割让给日本,琉球问题已经不存在了。

1901年,琉球末代王尚泰去世。

1941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对日宣战,废除《马关条约》。

随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做出了战后处置日本的规定,将日本领土仅限于日本四岛。昭和天皇接受了这些规定。

《波茨坦公告》:

(八)《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之其他小島之內。

根据《波茨坦公告》,四岛之外中国不同意的土地,都不是日本。(国际法意义上的)

1945年,占领琉球群岛美军建议由中国托管,但由于中国发生了内战,无暇顾及这个在东海之中的美丽的群岛

1951年,《旧金山和约》规定琉球群岛被美国托管,但此次会议为台湾伪政府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不予承认

1952年-1972年美国将琉球群岛陆续交给日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不予承认

2012年9月18日,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国家安全政策委员会发表“九·一八”宣言,宣言中再次对日本统治琉球合法性提出了质疑:“钓鱼岛不属于琉球,琉球也从来不属于日本。

日本窃取琉球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完全是非法的。

日本必须无条件执行《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立即结束对琉球的武装占领和殖民统治。

我们坚决支持琉球人民谋求独立自主,摆脱日本殖民统治的正义斗争[7] 。

2013年《人民日报》刊文《论<马关条约>与钓鱼岛问题》再次引发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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