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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实行的三省六部制有什么意义?唐朝的三省六部制的意义和特点是什么?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始于隋朝五省六曹制,确立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

三省六部制的特点

1、分工明确,效率高:三省分工明确,中书省负责草拟吧颁布皇帝的诏书;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政令。三省职责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

2、相互监督,相互牵制:中书省颁布的皇帝的诏令和政令,如果门下省发现不符合皇帝的意思或是不可行应驳回。尚书省只负责执行政令,无其他权利。这样严密的中央机构的设置使他们有监督和牵制。

3、分散相权,集中皇权:三省将原来丞相的权利一分为三,分散了丞相的权利,加强了皇权。

三省六部制的意义

三省六部制的特点在于分散了丞相及中央机构的权力,把相权“一分为三”,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互相牵制和监督,提高决策正确性和行政效率。

同时,又将尚书省权分六部,即限制了地方割据势力的产生和发展又推动部门牵制与机构运转,加强了皇权与中央集权、削弱了相权;中国官职的重大改革,历代基本沿袭。

在三省六部之前是三公九卿,这是一个伟大的创举,使人和机构脱离开,国家需要人来运作,但是这个人不一定要是父死子继的三朝元老,有可能是一个考上科举的八代贫民,社会的各个阶层有了流动性。

不一定需要用任子,査举和恩荫来选拔人材,人可以通过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

国家的运转也更为安稳,不会因为缺了某些人而面临危机。

说结论,唐朝的三省六部制的意义和特点如下。唐朝三省六部制强化了中央集权制,并且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同时提高了市政的效率。三省六部制的特点是分权和制衡,三省分别是门下省,中书省和尚书省六部是礼部,吏部,工部,刑部,户部,兵部。

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六部:吏部、礼部、兵部、户部、刑部和工部。 特点:

①分工明确 ②效率 ③互相牵制 ④分散相权,集中皇权作用:

第一,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第二,使宰相的权力——分为三,三省长官的品级又较低,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厂皇权。

在秦汉,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每当皇帝无能,丞相就可能专权。三省六部制的设立,三分相权,有利解决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加强了皇权;同时扩大了议政人员的名额,收到了集思广益的效果;

第三,各部职责有明确的分工,有利于皇帝的集权与政令的贯彻执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发挥了国家机构的效能。 意义及影响: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标志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后,历朝基本上沿用这种制度。还有史实不知道。。。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

唐朝的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负责定旨出命,长官中书令二人,门下省掌封驳审议,长官侍中二人,中书、门下通过的诏敕,经皇帝裁定交尚书省贯彻。尚书省职责为执行,长官尚书令一人,副长官左、右仆射各一人。

尚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长官尚书,六部分理各种征政事务,每部又领四司,计24司。

三省长官共议国政,执宰相之职,他们议政的场所叫政事堂。尚书令位高权大,自隋以来,基本不设(炀帝曾封杨素为尚书令),加之唐太宗曾任此职,故此后,唐朝不再授人以尚书令之职。左、右仆射代领尚书省事,亦职为宰相。

唐太宗在贞观年间常以品位较低的官员同三省长官共议国政,加以“参知政事”、“参预朝政”、“参议得失”等名号,执行相职。以后又出现“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宰相名号。

三省六部职权有分工也有合作,,相互牵制和监督,从而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三省的分工使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三省的长官大都品位较低这样能削弱了在想的权利,加强了皇权。

⑴含义:隋唐时形成和完善的中央官僚机构。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分层决策。特点:使相权一分为三。⑵历史沿革:三省六部制是我国古代史上重要的政治制度,因其具有积极作用而被历朝所沿用。

①建立于隋朝。隋建国后,在承袭和综合了秦汉以来的三公九卿制等中央官制的基础上,创立了三省六部制,以加强中央集权。

②发展、完善于唐朝。唐太宗时,继续沿用并完善了隋朝的三省六部制,进一步明确了三省的职权范围。

③沿袭至清末。

隋唐以后历朝基本上沿袭了这一制度,虽名称变,但其实质没有改变,六部一直沿用到清末。

⑶职能划分: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它们分别是决策、审议和执行机构,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但品级、权力各不相同,都有其明确的职责。

六部隶属于尚书省,包括吏、户、礼、兵、刑、工。

吏部主管官吏的考核、任免、升降等,位列六部之首;户部主管户口、赋税、财政等,最为富有;礼部主管礼仪、祭享等,最为清贫;兵部主管军政,刑部主管法律、刑狱,工部主管工程建设。

后人用富、贵、威、武、贫、贱六字分别形容户、吏、刑、兵、礼、工六部。

⑷评价:①三省六部职权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它们之间相互牵制,互相监督,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②三省长官同为宰相,各有分工,这就使秦汉以来的宰相权力一分为三;且三省长官品级较低,这便于皇帝控制,防止大权旁落,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③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古代官制史上的重大变革,标志着隋唐时期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

④但是,中央各部门、各官吏之间互相制约和相对独立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中书省秉承皇帝旨意草拟政令,门下省仅有审议、封驳权,没有裁决权,他们都必须绝对听命于皇帝。这虽然能减少中央政令失误和腐败,却不能从根本上杜绝。

其实说到中国古代任何一个政治制度,其本质意义无非就是两点,一点是君主专制,另外一点就是中央集权。

自秦创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之后,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就萌生出了两对矛盾相生相伴,一对呢就是君权和相权之间的矛盾,这对矛盾主要是由于秦当时在典章里规定丞相是百官之首,具有最高的行政权,导致秦之后的各个王朝都要面临这对矛盾,而这对矛盾的本质也就是君主专制问题;另一对矛盾就是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矛盾,中央过度集权容易导致地方无法发展,而地方权力过大的话也容易导致形成地方割据,所以秦之后各朝面临的第二对矛盾就是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矛盾,这对矛盾的实质就是中央集权的实质。

而我们今天所要说的“三省六部制”实质上就是君主专制问题。

中国古代的君主十分聪明,为了加强自己手中的权力(加强君主专制)不得不发明出了两种办法,而这两种办法堪称中国古代伟大的政治智慧。

第一种就是利用品级极低的官员赋予他实权,避免位高权重的大臣威胁到皇帝的权力和帝位;第二种就是分权,将丞相的权力分割成多份,让每个人都掌握不同方面的权力,这样臣子之间权力分化,谁也不能威胁皇权。

我们今天所说的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实际上就是皇帝为了加强君主专制,所用的呢就是我们上面提到的第二种中国古代的政治智慧“分权”。

秦始皇是制度的创立者,整个秦朝寿命也十分短暂,所以君权和相权之间的问题并未体现。

但汉承秦制,汉朝所有的制度在刚刚建立时基本都延续的秦的制度,所以汉朝的丞相只有一个人,位高权重,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俨然天下的第二个皇帝,到了汉武帝时期建立的中外朝制度,才将相权稍微的进行了一下削弱,但还远远不够。

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实际上发源于魏晋时期的三省制,为了加上皇帝手中的权力,将丞相一人的权力一分为三。

“三省六部制”实行期间,三省长官都是丞相,但分别掌握不同的权力,中书省长官负责草拟诏书,之后交由门下省长官审议,门下省审议合格之后再交由尚书省负责安排具体执行,本来是丞相一个人的权力,现在却被分成了三份,而这三份权力谁也不能单独决策事务,最终的决策实际上都是由皇帝来拿,交由三省讨论皇帝决议,这种程序不仅分化了相权,而且减少了皇帝决策的失误性。

所以三省六部制的实行,最本质的意义和原因就是为了加强君主专制。

三省六部制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相互牵制,又互为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完整的相权被分割,避免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

三省六部制的作用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君主专制的调整和补充。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标志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后,历朝基本上沿用这种制度,对于我国中央官制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

三省六部分工明确,相互合作又互相牵制,形成了完整严密的官僚机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②宰相数目多了便于皇帝控制,防止大权旁落,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巩固了国家统一。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古代官制史上的重大变革,标志着隋唐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进一步完善。

我来回答:

三省六部内容:隋朝建立后,废除了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设立了以三省六部制为主体的中央官僚体系。设立中书、门下、尚书三省,下设礼部、吏部、兵部、户部、刑部、工部、六部总统全国事务,大大提高了中央管理控制地方的能力。

三省六部制影响

三省六部制是我国古代的中央官制。

三省六部制是自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

唐朝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三省分工明确,中书省负责草拟吧颁布皇帝的诏书;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无事不总”,负责执行国家的政令。

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长官均称尚书,六部分领各种政治事务。

三省的长官共议国政,行宰相之权,其议政场所为政事堂。

三省六部的作用和影响:

作用:

1、三省六部职权有分工也有合作相互监督、相互牵制,从而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了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2、三省的分工使宰相权利一分为三,三省的长官品级较低,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影响:

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官制史上的重大变革,此后,历代基本沿袭了这个制度。

隋唐时期政治制度的创新:

1、三省六部制,该制度的创立,提高了办事效率,完整的相权被分割,避免了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对此后历朝产生了深远影响。

2、科举考试制度,科举制使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与政权,扩大了统治基础,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加强了中央集权。

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提高办事效率。

总的来说,三省六部制的特点在于分散了丞相及中央机构的权力,把相权“一分为三”,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互相牵制和监督,提高决策正确性和行政效率;同时,又将尚书省权分六部,即限制了地方割据势力的产生和发展又推动部门牵制与机构运转,加强了皇权与中央集权、削弱了相权;中国官职的重大改革,历代基本沿袭。

唐朝的三省六部作用:三省六部制进一步完善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职能:尚书省掌管行政,下设六部。

中书省和门下省掌管国家政令的草拟和审批。

门下省是中央政权体系中的三省之一,主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

除门下省以外,还有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的中书省,以及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的尚书省。

其中,中书省和门下省为决策机构,尚书省则为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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