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斗对决是中世纪骑士在马背上互相比武的比赛。
在中世纪及以后的欧洲,马背长矛比武是比武的主要活动。自古以来,勇士们就为作战而训练,但这项比赛后来被人们所熟知,它于11世纪末在法国西北部首次出现。
骑在马上的比赛,也就是所谓的比武,在13世纪非常流行,并最终成为最受欢迎的奇观。尽管参加比武的骑士都穿着厚厚的盔甲来保护头部和躯干,但比武仍然是一项危险的运动。造成伤害甚至死亡。
马背长矛比武的起源
在早期的比赛中,数百名骑士分成两队在开阔的乡村进行比赛,通常由步兵支持。比武的名字可能在1114年第一次被提到,来自转弯或旋转动作。其目的是为了获得赎金而俘获敌方的骑士,同时提供良好的训练,这也是一种赚钱的方式。
用长矛进行的单独战斗被称为马背长矛比武,他们有时会在主战之前的这段时间举行,反映了两支军队之间勇士互相挑战的现实生活。最早的记载是在1095年图尔奈前的一场比武预赛中,布拉班特的亨利伯爵被杀。
在13世纪上半叶,比武变得越来越流行,部分原因是皇家禁止了团队比赛,首先在英国,然后在法国。最初,他们通常是圆桌会议的一部分,圆桌会议是暗指亚瑟王的聚会。它也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文学作品中对司法决斗的描述(通常是英雄和恶棍之间的决斗)。
比武还允许参与者在其他比武者和观众面前展示他们的技能,而不会受到其他几个人的攻击。包括更多的游行和壮观的场面,骑士精神的影响力也在女性的参与中得到了体现,骑士们有时会带着他们的标志。据说,1226年,德国人乌尔里希·冯·列支敦士登在神圣罗马帝国的比武之旅中,装扮成维纳斯女神。
比武长矛是如何制作的?
长矛长约12英尺(3.6米),通常由灰木制成。
尽管杰弗里·乔叟提到过雪松木,大卫·艾奇和约翰·迈尔斯·帕多克在《中世纪骑士的武器和盔甲》中说过,长矛似乎经常是用梣木做的。在英国利兹皇家军械库博物馆,有两支都铎式长矛是用松木或冷杉制成的。
枪长约12英尺(3.6米),在14世纪,人们越来越多地使用圆形钢护板来保护手。在枪杆的后面有一个环,环夹在腋窝里,以防止长矛在击中对手时向后滑动。从15世纪开始,这个环就演变成了一种“抓钩”,一种由小尖刺组成的顶部,可以咬进木制的核心,用长矛架固定在铠甲的钢胸甲上。
在战争中,锋利的钢头被用来展示勇气和技巧。在和平时期的格斗中,用钝化的头部,或者用小尖头钢冠来分散打击的力量。
15世纪的长枪长度约为14英尺(4.27米)。它们在手的前后都更大,两端呈锥形。到了近代早期,格斗用的长矛一般都缩短了,并且在外侧有凹槽。它们有时内部是空心的,或有关节,所以更容易破碎。
格斗会以一场生死之战结束吗?
许多格斗比赛是为了炫耀技巧和赢得分数。尽管钝化武器越来越多地被使用,事故还是发生了。1252年,在英格兰的瓦尔登湖,一名骑士因误用锋利的长矛而被杀死。有时严重犯规会被怀疑是谋杀。在其他一些比赛中,人们有时会大发雷霆。
拿着锋利的长矛的格斗显然更危险: 1438年在巴黎,约翰·阿斯特利用长矛刺穿皮尔斯·德·马西的头部,杀死了他。这种格斗在英格兰与苏格兰或法国之间的休战期间很受欢迎。
在14和15世纪的和平时期,用锋利的武器进行决斗的挑战通常是为了履行誓言。斯卡尔斯勋爵有一条金链子,上面系着一根勿忘我的项链,由英国女子绑在他的腿上,作为他誓言的标志。
人们很容易把为了赢得名声而进行的比武和司法决斗混淆起来,后者是在教堂面前进行的一场决斗,以解决两个人之间的争端。众人都信神必使那正义的人得胜。而那些军衔森严的士兵则全副武装,骑在马背上作战,直到其中一名战士阵亡或投降为止。
比武有多危险?
比武是一项非常危险的比赛,经常有人受伤或死亡。
比武很危险:两匹马以每小时50-60英里(80-96公里/小时)的速度相遇。直到1429年,人们才提到一种被称为倾斜的中央分隔墙,甚至在那之后,一些比赛仍然在开阔的场地进行,所以碰撞,或者因为过近而损伤膝盖是一种真正的危险。
1278年在法国Le Hem,两名比赛者骑得很近,人与马都是肩并肩地撞在了一起。
14世纪特殊的护甲片开始出现, 使长矛偏转,并在长矛破裂时保护长矛不受四处飞舞的木头碎片的伤害。
在14世纪后期,人们开始佩戴坚固的胸板和背板,头盔可以用皮带或钉住,以防止被长矛击中而折断。后来的头盔里面有一个可调节的鞋带和带子,连接到一个有衬垫的兜帽上,用来支撑和垫住头部。格斗盾牌可以系在胸甲上,左手则用一种名为“神盾”的大护手保护。
从15世纪开始,格斗的盔甲变得越来越厚,有些课程涉及到额外的部分,称为“加强”的左侧: 肘部(护盾),肩膀和喉咙(护盾),这意味着盾牌可以被取消。护手铠甲、左肘甲向上重叠,以免被长矛刺穿。亨利八世1540年的盔甲是备用的,以防损坏。
用于比武的护甲的一个例子,大约来自1560年的德国奥格斯堡
亨利发现,尽管有这些防护措施,它仍然可能是致命的。1524年和1536年,他对格斗的热爱使他两次险些丧命——即使对国王来说,格斗也是一项危险的运动。
法国的亨利二世死于1559年,一支长矛刺穿了他的眼睛,查理九世在1561年受了重伤,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法国格斗的衰落。
剧烈的撞击可能导致扭伤或折断脊背或四肢,刺穿伤口或严重的摔倒,尽管有厚厚的沙砾(格斗竞技场)。葡萄牙国王杜阿尔特在1434年的专著中建议,即使在训练中,从轻枪到重枪的过程也必须循序渐进,以避免破裂、背痛、头痛或腿和手疼痛的风险。
比赛规则
1292年的《武器条例》表明,英格兰在比赛中使用了一些规则,试图减少不守规矩的行为,尤其是侍从和观众的行为。真正的比赛规则只存在于15世纪以后,这些规则很容易影响我们对早期比赛的看法。
几次跑步是可以接受的,也许之后还会有徒步的剑战。在15世纪,我们看到了这样的豪华场面,几个骑士占据了一块地方,对抗所有的来客。具体的挑战有时会提前一年发出。各种约定的战斗可以由防御者的彩色盾牌来代表,挑战者可以通过敲击盾牌来选择一个。许多不同类型的格斗在不同的国家兴起。
从这些数字中得出的统计数据显示,百分之五十到六十五的长矛攻击在任何一方都没有得分。在15世纪Bungundian公国名单竞赛中使用的武器和盔甲。
后来的生存规则也突出了一个男人参与的资格。缺乏世袭资格,或与低于自己地位的人结婚,是格斗士最常见的‘指责’。
比武是什么时候结束的?
加雷思爵士在亚瑟王传奇之一的比武比赛中击败了红衣骑士
比武作为一种精心设计的精彩表演一直延续到16世纪。亨利八世是一个终身的运动员,在德国,皇帝马西米兰发明了许多跑步方式,包括一些为了增加安全性而增加的刺激,其中包括弹簧上的盾牌,一旦被击中就会爆裂成碎片,格斗者奔跑时除了胸甲外没有护甲,棺材被带入比赛者名单。
精心设计的护甲和专门的盔甲逐渐将格斗与真正的战争区分开来,然而优秀的比武者通常对两者都很擅长。到16世纪末,战争开始发生变化。在手持长矛并由火枪手支持的步兵队伍面前,长枪根本不起作用,这反映在团体用长矛越过障碍物的比赛中。一些骑马比赛延续到17世纪早期,但被强调马术和表演的旋转木马所取代。
17世纪晚期,战场上的盔甲消失了,这使得它变得非常昂贵。1778年,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的卡斯卡特勋爵举办了一场比赛。19世纪的中世纪复兴见证了1839年在苏格兰艾尔郡举行的埃林顿比赛,尽管当时英国的天气几乎毁了这场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