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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推行郡县制大概的情况,秦推广郡县制表现?

秦商鞅变法时期就大力推广郡县制。

秦统一过程中将占领的地区一律改为郡县。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否决了一些大臣和贵族的继续周朝分封制提议,在全国推行郡县制。

将全国分为36个郡,郡下辖县。

后来随着北击匈奴和南征百越,全国的郡数量增加到46个。

秦朝实行郡县制,秦的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免,目的为加强中央集权,有利于地方的管理,加强管辖.这是我国地方行政制度的一次重要变革,后代基本沿用了这种模式.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中央集权。

商鞅变法时,废分封,行县制.秦统一后,经过朝廷上的两次辩论,秦始皇决定在全国范围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 郡,是中央政府以下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国土空前广袤,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来,随着边境的开发和郡治调整,增至四十余郡.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对上承受中央命令,对虾督责所属各县. 县,是郡的下级行政机构.县的长官称县令或县长,由朝廷任命,主要任务是治理民众,管理政财、司法、狱讼和兵役.郡守通过每年的考核和平时的检查,对县令、县长的工作进行考察. 特点:秦朝这套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构,管制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既相互配合,又彼此牵制,统治机构的最高统治权掌握在皇帝以人手中,最终确保了地主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的专制统治.这套金字塔般统治机构的建立,标志着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

秦郡县制度是以地缘关系作为纽带的郡县制,为推动封建制的产生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秦国虽然存在时间较短,但其开创的郡县制却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

郡县制主要意义体现在于废除分封制,加强了中央集权,实现了多民族国家的大一统。

在政治方面,它确立了统治者至高无上的权力,首次提出了皇帝的称号,皇帝掌握着国家所有的权力尤其是军事大权,且“家天下”世袭皇帝制度被此后的历代王朝统治者所沿用,横贯中国的整个封建社会。首次将法律加入到国家的管理之中,开创了依法治国的法制社会,使官员百姓做事都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3、在经济方面,它实行了土地私有制,在很大的程度上保障了地主阶级的利益,促进了社会生产的组织发展,是国家的财政收入丰盈的保障,但是它也加重了人民的税赋负担。统一货币和度量衡,方便了民间的商品交换和物资交流,促进了国家经济的流通发展,促进了国家经济的繁荣。

郡县制的发展,由最初县的设置,再到郡的出现,最后形成以郡统县的两级制。

这种层级制能更好地把上下联系起来,每个层次又各司其职,能够提高办事效率,同时上下级之间关联性较强,有利于政令的下达,国君能更好地掌握下层组织的情况,上下之间互动加强。

更为重要的一点是,不易形成地方割据势力而危及中央

郡县制实现了对地方的有效控制,主要是因为郡县完全由中央和皇帝控制,官吏不能世袭。

郡县制实现了中央集权统治

郡县制 1、秦朝通过郡县制,实现了对地方政权直接有效的控制,加强了中央集权。

2、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且不断得到加强与完善

商鞅变法时,废分封,行县制.秦统一后,经过朝廷上的两次辩论,秦始皇决定在全国范围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 .

郡,是中央政府以下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国土空前广袤,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来,随着边境的开发和郡治调整,增至四十余郡.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对上承受中央命令,对下督责所属各县.

县,是郡的下级行政机构.县的长官称县令或县长,由朝廷任命,主要任务是治理民众,管理政财、司法、狱讼和兵役.郡守通过每年的考核和平时的检查,对县令、县长的工作进行考察.

郡县制的作用和特点:

1、郡县制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

2、郡县制使各诸侯国形成了中央、郡、乡一套比较系统的行政机构,对地主阶级实行集权统治起了重要的作用。

3、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中央通过考课和监察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这套金字塔般统治机构的建立,标志着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但是世间万物,少有一成不变的,制度更是如此,数千年过去,中央集权制仍然存在,可面貌却大不相同。

我国现在的行政等级则是省、县、乡三级,同一等级还会有不同称呼,如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都是省级行政区。

秦始皇于公元前二二一年采纳李斯的建议,废分封制,设郡县制

郡县制是秦始皇一扫六国,统一天下之后建立的行政区划制度,他把全国划分为三十六郡,七百二十个县。让中央的行政命令方便快速的传达到地方。有效的管理起一个泱泱大国。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开始的!郡县制结束了分封的混乱和动荡!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统治!并一直延续了2000多年!!!

郡县制出现于春秋战国时期,一些诸侯国在一些新夺取的地区设立一些郡或县。

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时废分封,推行县制,标志着中央集权政治制度初步形成。

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统一六国,为了维护统一,吸取了分封制的教训,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郡县制,在全国设立36郡,郡下设县,后来夺回河套地区和征服越族地区又增设了郡县,达到了44个郡。

战国末期的秦国就已经开始实施郡县制,直到秦国统一全国后,才将次项制度推向全国,也就是在全国范围内确立此项制度。公元前221年秦朝元年

郡县制,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

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楚武王熊通;郡制起源于秦国,秦穆公嬴任好;经过历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终成型于秦汉时期。

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发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再经过秦始皇的改革,正式成为了秦汉以后的地方政治体制。唐乾元元年(758)年,改郡为州,郡县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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