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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推行郡县制的历史作用,秦朝实行郡县制的目的?

郡县制主要意义在于废除分封制,加强了中央集权,实现了多民族国家的大一统。在政治方面,它确立了统治者至高无上的权力,首次提出了皇帝的称号,皇帝掌握着国家所有的权力尤其是军事大权,且“家天下”世袭皇帝制度被此后的历代王朝统治者所沿用,横贯中国的整个封建社会,

秦朝实行郡县制,也是为了能够加强对六国和边远地区的政治控制。秦朝统一后,拥有49个郡,1000多个县。这么庞大的国家需要一个完美的制度来约束。尤其是六个国家有六个国家的文化,秦朝就需要一个统一的制度和文化来巩固自己的国家。秦朝由中央控制到地方,在六国的故地设郡,彻底粉碎六国复国的精神寄托。

对于边远地区,那些秦朝对于少数民族进行战争后,征服的地方,人心不稳,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来管理。并且要由中央直接控制。

郡县制的出现及其推行,消除了由分封割据而带来的隐患,使皇帝能够直接控制地方的行政制度,成为中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统治的组成部分。

王夫之说:“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

由此可见,郡县制对中国传统封建社会的社会调控产生了深远影响。

郡守、县令(县长)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袭。郡县制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

春秋初期,秦、晋、楚等国往往在新兼并的地方设县。县与卿大夫的封邑不同,是直接隶属于国君的地方行政区域,有利于国君对边远地区的统治。

春秋中期以后,设县的国家增多,有的在内地也设置了县,县开始成为地方行政组织。春秋末期,有的国家又在新得到的边远地区设置了郡。

这时的郡,虽然面积比县大,但是由于偏僻荒凉,地广人稀,地位却比县低。进入战国后,郡所辖的地区逐渐繁荣,人口增多,于是在郡的下面分设了县。

战国时期,各国先后在边地和内地设置了郡县,产生了郡统辖县的两级地方行政组织。至此,郡县制开始形成。

郡的长官称“守”,县的长官称“令”,均由国君任免。郡县制使各诸侯国形成了中央、郡、乡一套比较系统的行政机构,对地主阶级实行集权统治起了重要的作用。

战国时期,郡县制虽然形成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由于各国分立,执行情况不尽相同。直到秦统一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才健全了郡县制,进而在全国推广。

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中央通过考课和监察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秦汉之制,郡守于每年秋冬向中央朝廷申报一年的治状,县也同样要上集簿于郡,中央或郡即在这时各对其下属进行考核,有功者可受奖赏或升迁,有过者轻则贬秩,重则免官、服刑。

和考课相辅而行的是监察制。中央派郡监或刺史以监郡,郡县也各派督邮或廷掾以监县或乡。刺史、督邮等可随时按劾有罪赃的守、令或其他官吏。由于自上而下的层层督课,使得中央政令能较为顺利地贯彻到最基层,保证了政令的划一性。

秦汉的郡县制代替了周的分封制,也即从地方分权演进为干强枝弱的中央集权制,为后来2000年的地方行政体制奠定了坚固的基础。

东汉末年,原监察区性质的州转变为郡以上的行政区,地方行政制度始成州郡县三级。隋开皇三年(583), 罢天下诸郡,以州统县。至元,郡名完全废弃,改为行省制度。

总之,郡县制废除了分封贵族时代的世袭特权;废除了分封制,基本上解除了地方分封割据势力对中央政权的威胁,既是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重要标志。

秦朝实行郡县制,秦的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免,目的为加强中央集权,有利于地方的管理,加强管辖.这是我国地方行政制度的一次重要变革,后代基本沿用了这种模式.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中央集权。

商鞅变法时,废分封,行县制.秦统一后,经过朝廷上的两次辩论,秦始皇决定在全国范围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 .

郡,是中央政府以下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国土空前广袤,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来,随着边境的开发和郡治调整,增至四十余郡.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对上承受中央命令,对下督责所属各县.

县,是郡的下级行政机构.县的长官称县令或县长,由朝廷任命,主要任务是治理民众,管理政财、司法、狱讼和兵役.郡守通过每年的考核和平时的检查,对县令、县长的工作进行考察.

郡县制的作用和特点:

1、郡县制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

2、郡县制使各诸侯国形成了中央、郡、乡一套比较系统的行政机构,对地主阶级实行集权统治起了重要的作用。

3、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中央通过考课和监察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这套金字塔般统治机构的建立,标志着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但是世间万物,少有一成不变的,制度更是如此,数千年过去,中央集权制仍然存在,可面貌却大不相同。

我国现在的行政等级则是省、县、乡三级,同一等级还会有不同称呼,如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都是省级行政区。

特点:

1、皇权至上,皇帝是最高统治者;

2、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

3、在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在地方实行郡县制,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一律由皇帝直接任免;

4、立法、司法、行政权力合为一体,皇帝对之具有独断行使权;

5、思想文化的专制统治。

历史影响:

积极作用:

① 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② 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③ 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④ 为人类创造了高度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消极作用:

① 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

② 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钳制了思想,压抑了创造力。

③ 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妨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

④ 助长了官僚作风和贪污腐败之风。

1、建立起一套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

2、在地方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

历史影响:中央集权制度有利于巩固国家统一,封建君主制度在我国延续了两千多年

1、皇帝制度(就是皇权至上)

2、三公九卿制(就是分割相权,而且太尉还是皇帝来兼任,所以皇帝军政大权在手)

3、郡县制(地方权力由中央赋予,加强中央集权) 总的说,就是皇权至上,中央集权,系统等级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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