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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王朝更替与中国王朝更替的差别

英国的朝代如果从1066年诺曼底公爵私生子威廉征服英格兰算起,已历十个王朝。

但英国王朝的概念与中国却大相径庭。

中国的改朝换代多数是不同家族暴力取代的结果,新王朝不仅推翻旧王朝的统治,全面夺取政权,而且要彻底消灭旧王朝的一切痕迹,包括对旧王朝家族成员肉体上的斩草除根。

所以,中国的改朝换代就是不同家族之间你死我活的争斗,永远没有妥协的可能,不是杀人就是被杀。

英国名义上经历了多个王朝,但王冠转去转来始终在一个家族内部,从来没有发生农民起义而改朝换代的事。

英国乃至整个欧洲的王权传承严格按血统顺位,这似乎是王室从一开始就与贵族们达成的默契。

这一点和中国皇位传递限制在一家一姓内不一样。

在封建社会中,王位必须依靠法统来继承,而法统来自于血缘关系,高于血缘关系。

人们一般不愿意承认以武力夺取的王位,视之为法统的中断,认为这是不依靠法统统治的僭主。

因为阶级社会是一个世卿世禄的社会,人的身份是固定的,除非特殊情况,基本上不会出现阶级之间的流动,既得利益者尤其是贵族们为了自己和子孙的利益,是不大愿意承认以武力而非法统获得的王位,如果承认,并使之成为先例的话,那么贵族的政治特权就会受到践踏,自己的利益也迟早要受到损害。

而由于中世纪王权软弱,必须仰仗贵族的辅助,否则就不能有效统治国家,所以这是一个普遍遵守的原则。

而在中国,“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众所皆知,在皇帝昏庸无道的时候揭竿而起取而代之是合理的,是中国古代意识形态儒家思想所宣扬的。

英国君主去世,如无直系后代子孙,下一位继承人就从与死者的血亲关系中顺序寻找,无论是本家还是外姓都有资格,轮到谁就是谁,哪怕是神经病、白痴,只要还活着就可以,欧洲整个社会都认这个理。

历史上也有数次争夺王位的战争,比如亨利二世、理查德二世等等,在最激烈的时候,兰开斯特家族与约克家族爆发了英国第二著名的内战:玫瑰战争,君王人头落地,并非稀罕事,都铎王朝的亨利七世,其王位便是从被他击败,殒身沙场的约克王朝可怜的理查德三世头上获取的,但法统不曾断裂,而这些争夺王位的战争对于英国人来说,已经是值得大书特书的稀罕事了。

玫瑰战争中两个家族的家徽

17世纪英国数十年动荡的主要原因实际上还是宗教争端,具体表现为国教(新教)和天主教(旧教)势不两立的轮回,导致英国国会在1704年专门通过法案,规定君主继承人只能从新教徒中产生。

1714年安妮女王死后无嗣,顺位接近的候选人皆因为信仰天主教被排除在外,排位50开外的德国汉诺威家族的乔治成了英国国王乔治一世,其家族统治延续至今,乃于20世纪初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与德国交战的原因改称温莎王朝,92岁的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依然在位。

从英国的王位继承来看,其主要的特点是严格的契约精神。中国的皇位继承虽然也有传统共识,如女儿不在继承之列,以及嫡长子继承制。但男性继承有许多变数,因为在位的掌权君主几乎可以凭自己的意志决定继承人。立长立幼,取决于君王。这种毫无确定性的权力转移方式,就是中国数千年宫廷权谋反复上演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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