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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列传:史记为什么要专门给刺客写传记呢?《刺客列传》:《史记》为什么要专门给刺客写传记?

司马迁在《史记》的末尾说:“扶义俶傥,不令己失时,立功名於天下,作七十列传。

”这说出了作者为历史人物写传记的原则,要求传主或者能匡扶正义,或者能立功于当时,或者能传名于后世。

在《史记》的列传里,既有位极人臣的范睢和李斯,也有守道不仕的颜回和庄子;既有武功盖世的蒙恬与韩信,又有文章妙绝的屈原和贾生;既有传说中的伯夷叔齐,又有太史公曾与之交游的李陵和孔安国。

其中,《刺客列传》是一篇很耐人寻味的传记。

这篇列传写到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名刺客,时间跨度很大,从春秋前期的曹沫到战国后期的荆轲,间隔了差不多五百年。

这篇列传被安放在《吕不韦列传》和《李斯列传》的中间,可知太史公本意上要写的其实是《荆轲列传》,因为只有荆轲正好生活在吕不韦与李斯之间。

因事类相似,才往前追叙了曹沫等人的事迹,实际上荆轲才是整篇传记的灵魂人物,而太史公肯为荆轲写传记,其中有着深层的原因。

荆轲刺秦王

《刺客列传》的内容并不完全真实

在司马迁写的《刺客列传》中,曹沫的事迹不可信、专诸的名字存疑、豫让的行为有争议、而聂政与荆轲则寄托了太史公的私人情感在其中

曹沫劫持齐桓公之事不见于《春秋》、《左传》与《国语》,对于那年发生的事,《春秋》只写作“冬,公会齐侯,盟于柯。

”《左传》则补充说:“冬,盟于柯,始及齐平也。

”仅寥寥数笔而已。

《刺客列传》则对这次盟会的内容进行详细叙述,文中说鲁庄公与齐桓公会盟于柯,前者准备向后者割地求和。

鲁将曹沫突然手持匕首劫持了齐桓公,威胁他归还侵地。

危急之下,齐桓公被迫答应了他的请求。

曹沫这才放下匕首,重新下坛回到群臣站立的地方,他颜色不变、谈笑自若。

会盟结束后,齐桓公想要背弃诺言,不肯还地,最终因管仲劝阻而作罢。

于是曹沫通过铤而走险的做法,成功收复了鲁国的失地。

曹沫以下犯上,以大夫的身份劫持公侯,这并不符合周朝的价值观,用《左传》的话说就是“非礼也”。然而司马迁却赞扬这种劫持要盟的做法,认为曹沫为国家出了力。他的评价是否正确姑且不论,从事实方面来看,《刺客列传》的记载是不可靠的

曹沫劫桓公

在《史记》之前,关于齐桓公被劫持之事散见于《管子》、《吕氏春秋》和《荀子》等书。

《管子•大匡》里说齐桓公不听管仲之劝,悍然发动侵略鲁国的战争,迫使鲁庄公答应割地求和,双方约定会盟于柯。

鲁人请求会盟的时候双方都不佩带兵器,齐桓公答应了。

管仲警告齐桓公说:“曹刿之为人也,坚强以忌,不可以约取也。

”桓公不听。

结果在会盟时,鲁庄公与曹刿偷偷携带兵器登坛而上,《管子》写道:

“(鲁)庄公抽剑其怀......左揕(齐)桓公,右自承曰:‘均之死也,戮死于君前。’管仲走君,曹刿抽剑当两阶之间,曰:‘二君将改图,无有进者!’管仲曰:‘君与地,以汶为竟。’(齐)桓公许诺,以汶为竟而归。”

可见真正劫持齐桓公的人应是鲁庄公,后者才是刺客

而所谓的曹沫其实应是说出“肉食者鄙”的那个曹刿。

《吕氏春秋•贵信》中的记载与《管子》基本相同,只是把曹刿写作,里面补充说在会盟之前,曹翙对鲁庄公说:“听臣之言,国必广大,身必安乐”,可见劫持齐桓公的阴谋是曹翙策划的。

《吕氏春秋》又写道“庄公与翙皆怀剑至于坛上,庄公左搏桓公,右抽剑以自承”,由此可知劫持齐桓公的人确实是与他距离最近的鲁庄公,而作为主谋的曹翙在执行计划时只是起了掩护的作用。

所以《荀子•王制篇》才说:“桓公劫于鲁庄”,而非“劫于曹翙”。

这个故事在《公羊传》之中变得模糊了,里面只说:“庄公升坛,曹子手剑而从之。

”没具体叙述究竟是谁劫持了齐桓公,而且曹刿或曹翙也被写成了模糊的“曹子”。

到了汉朝,在《刺客列传》中,司马迁把“曹子”说成是曹沫,然后把劫持齐桓公的人从鲁庄公改成了曹沫,与《管子》、《吕氏春秋》和《荀子》相矛盾,存在孤证不立的问题,所以《刺客列传》的说法并不可信。

鲁庄公才是真正的刺客

豫让的刺杀行为是否可取?

第二名刺客专诸在《左传》中被称为“鱄设诸”,关于他的事迹《刺客列传》皆本于《左传》,故而比较可信。

第三名刺客是豫让,在《吕氏春秋》中就多次将他视为知恩图报之人,《不侵篇》说:“贤主必知士,故士尽力竭智,直言交争,而不辞其患。

豫让、公孙弘是矣

”《刺客列传》中关于豫让的事迹取材自《吕氏春秋》里的《不侵》、《序意》和《恃君》,其中《恃君》写到豫让与其妻交谈时,直接称呼赵襄子的谥号,当时襄子还在人世,豫让不可能这么称呼他。

《刺客列传》在抄录这段内容时未能改正。

司马迁在《刺客列传》中延续了《吕氏春秋》对豫让的评价,把他视为一个为知己而死的忠臣。豫让虽然没有完成自杀的任务,但他的心愿已经实现、志向得以表明,受到赵国志士的尊重与同情。

但是,韩非子对豫让的做法却不以为然,他在《奸劫杀臣》中说豫让不能像管仲、商鞅那样使人主明法术度数,也不能领御众人以安其国。

在智伯骄奢的时候,豫让不出言劝谏,令其改正错误;当三晋反攻知伯之时,豫让又没有领兵御敌,战死疆场。

等智伯被赵襄子杀害、用其头颅来当尿壶之后,豫让才感叹“士为知己者死,女为说己者容”,为此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也要为智伯报仇。

然而智伯早已死去,即使刺杀成功也无济于事,故而韩非子曰:

“(豫让)虽有残刑杀身以为人主之名,而实无益于智伯若秋毫之末。此吾之所下也,而世主以为忠而高之。”

豫让是无用的忠臣

聂政与荆轲寄托太史公的个人情感

司马迁写《刺客列传》的目的实际上就是为了给荆轲写传记,而在荆轲之前有一个人的事迹与其非常相似,那就是聂政

聂政因得到严仲子的礼待,感于知遇之恩,想帮他报仇,因老母尚在,故而接连推迟刺杀行动。

待老母亡故之后,聂政才感叹说自己只是市井之人,严仲子贵为卿相,却不惜重金厚结于我,如今老母已故,自己再无牵挂,以后将“为知己者用”。

于是聂政仗剑独行,径直杀入相府,上阶刺死了侠累。

在刺杀成功后,为了不连累自己的姐姐,聂政就自决皮面,屠肠出肚而死。

与聂政相似,荆轲也是市井之人,燕太子丹却将其尊为上卿,车骑美女恣其所欲,只求荆轲能入关刺秦,保卫燕国社稷。

荆轲自知这是个有去无回的任务,故而拖延了两年,直到秦已灭赵,兵临燕境,他才从易水出发刺秦。

与聂政相反,荆轲并没有完成刺杀的使命,他本想效仿鲁庄公与曹刿,通过劫持秦王来迫使其归还侵地,结果却不慎令其逃脱,而且还被秦王抽剑反杀。

但太史公不以成败论英雄,他在听公孙季功讲完荆轲的故事后,感叹说:“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认为五名刺客中,曹沫、专诸与聂政刺杀成功,豫让、荆轲刺杀失败,但他们都能“不欺其志,名垂后世”;特别是聂政与荆轲,虽然一成一败,但他们都是为知己而死,这种朋友之义令太史公非常感动。

司马迁为什么要给刺客单独列传?

在《刺客列传》的末尾,太史公又写了第六名刺客的刺杀行动,此人名叫高渐离,是荆轲的朋友。

高渐离常跟荆轲饮酒于市集,他们一个击筑奏乐,另一个高声放歌,颇有高山流水之意。

在荆轲被杀后,他昔日的好友皆做鸟兽散,只有高渐离变更姓名,以击筑而闻于秦始皇。

秦始皇知道高渐离与荆轲的关系,但还是赦免了他,只是弄瞎其双眼,仍令他在身边击筑奏乐。

高渐离本已能享受荣华富贵,但他为了朋友之义,依然选择为荆轲报仇,有一次他把铅块藏在筑中,趁奏乐的时候,把筑砸向秦始皇,不幸未能砸中,高渐离也因这次刺杀失败而被杀死。

这第六名刺客的事迹更加流露出太史公撰写《刺客列传》的原因,原来他在这篇列传里寄托了自己的情感,通过记载刺客们的事迹来歌颂“士为知己者死”的朋友之义

在《报任安书》里,司马迁就强调“士为知己用,女为说己容”的信念,他说自己与李陵虽然同出于门下,然而“素非相善也”,彼此之间也是“趣舍异路”,并非同党,从未一起畅饮狂欢过。

自己为李陵求情只是出于忠心主上,仗义执言,并非结党营私。

结果反而被污蔑为帮李陵游说脱罪,为此身陷囹圄。

在遭遇牢狱之灾后,司马迁感受到了人情冷暖的现实,朋友们纷纷与他切割、急着划清界限,当时的情况真是“财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壹言”,使他只能以囚犯的身份面对虎狼一样的酷吏,最终遭受最严重、最耻辱的宫刑,“为天下视笑”。

因此,太史公在对比古人的朋友之义与现今世态炎凉的情况之后,怀着悲愤的心情写下了《刺客列传》,歌颂那些被人们轻视、辱骂和诽谤的刺客。在太史公看来,刺客尚且懂得“士为知己者死”,而那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们却连刺客都不如。

史册号网友观点:更加深刻的原因上司马迁不为刘彻歌功颂德,为刘彻不喜

而司马迁对于刘彻这种秦始皇商纣王一样的暴君,也给了解决方案,那就是正义的侠客制裁他,荆轲的武艺太差,书中都有评价记载!

聂政就太猛了,只身直接杀灭几十甲士保护下的侠累,且还有时间能自毁容后自杀。

仗义,太稀有了。

小人物,弱势时就格外可贵。

杀身成仁,舍生取义。

说的很对!

人再慢慢进化,变聪明但是变得自私和坏,既然都属于历史事件,就应当客观予以记录,不应该带着偏见选择录入,。

我觉得很大可能是司马迁本人是个有英雄主义情结的人!

千古文人侠客梦嘛,似乎只有那些能够影响历史进程的刺客,才会被写入列转。

荆轲想要学习曹沫最后事不成,其所欲多矣。

所以人要知道自己的使命是什么,先把份内事情做好,再去想其他的。

我觉得刺客列传的意义在于告诉老百姓哪怕秦始皇那样牛逼的人物也是凡胎肉体,逼急了就血溅五步。

面对强权永不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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