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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实行郡县制的历史意义,秦始皇实行郡县制的历史意义?

秦始皇郡县制下的郡守和县令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免,从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郡县制主要意义在于废除分封制,加强了中央集权,实现了多民族国家的大一统。在政治方面,它确立了统治者至高无上的权力,首次提出了皇帝的称号,皇帝掌握着国家所有的权力尤其是军事大权,且“家天下”世袭皇帝制度被此后的历代王朝统治者所沿用,横贯中国的整个封建社会,

秦朝实行郡县制,也是为了能够加强对六国和边远地区的政治控制。秦朝统一后,拥有49个郡,1000多个县。这么庞大的国家需要一个完美的制度来约束。尤其是六个国家有六个国家的文化,秦朝就需要一个统一的制度和文化来巩固自己的国家。秦朝由中央控制到地方,在六国的故地设郡,彻底粉碎六国复国的精神寄托。

对于边远地区,那些秦朝对于少数民族进行战争后,征服的地方,人心不稳,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来管理。并且要由中央直接控制。

郡县制的出现及其推行,消除了由分封割据而带来的隐患,使皇帝能够直接控制地方的行政制度,成为中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统治的组成部分。

王夫之说:“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

由此可见,郡县制对中国传统封建社会的社会调控产生了深远影响。

先说结论,秦朝的郡县制对后世的影响如下,秦朝的郡县制加强了中央对于地方的控制权,并且推动了统一的多民族中央集权制国家的形成,而且还强化了大一统的封建王朝,使得封建制度在国的统治根深蒂固,维持了国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架构。

因为分封制造成了诸侯割据、战乱不断、所以中国古代自秦汉以后要坚持实行以郡县制为主体的地方行省制度。

秦朝这套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构,管制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既相互配合,又彼此牵制,统治机构的最高统治权掌握在皇帝一人手中,确保了封建地主专制统治。这套金字塔般统治机构的建立,标志着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强化。

郡县制与西周分封制相比较,最主要的差别在于形成了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形式。西汉王朝继续推行郡县制。汉初曾分封诸侯王而形成“郡”、“国”并存的局面,后逐步消除与中央抗衡的地方割据势力,使“大一统”政体更为巩固。

从历史的角度看,郡县制的采用和普及是时代所需,正如部落文明经过千百年发成演变成城邦文明,再进化成我们熟知的封建文明。

通过郡县制来削弱地方诸侯的力量,加强中央集权,巩固自己的皇权统治。

秦汉之制,郡守于每年秋冬向中央朝廷申报一年的治状,县也同样要上集簿于部,中央或郡即在这时对其下属进行考核,有功者可授奖赏或迁升,和考课相辅而行的是监察制,中央派郡监或刺史以监郡,郡县也各派督邮以监县或乡。

刺史、督邮等可随时按劾有罪赃的守、令或其他官吏。由于自上而下的层层监督,使得中央政令能较为顺利的贯彻到基层,保证了政令的划一性。秦汉的郡县制代替了周的分封制,也即从地方分权演变为干强枝弱的中央集权制,为后来的两千多年的地方行政体制奠定了坚固的基础。

东汉末年,原监督区性质的州转变为郡以上的行政区,地方行政制度始成州郡县三级。总之郡县制废除了奴隶主旧贵族时代的世袭特权,有利于形成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形式。废除了分封制,基本上解除了地方割据势力对登机中央集权的威胁,既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重要标志。

郡县制下的郡守和县令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免,从而使君主有效的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效的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感请,我是大内探史记。

关于郡县制对后世的影响,我认为主要有几个:

一是为君主专制政体的建立提供了重要条件。

皇权神化,君主集立法、司法、行政和军事权力于一身是君主专制政体所共有的特征。

秦汉郡县的机构庞大,管理范围涉及民政、财政、司法、教育、选举、监督等诸多方面。

据《续汉书·百官制五》注引《汉官》记载,首都洛阳县有员吏796人。

县之下的乡里还有较多的官员。

不过。

尽管秦汉郡县机构复杂,人员众多。

但管理层次则是相当分明的。

郡的最高长官为郡守。

郡丞和长史辅佐郡守,郡尉主管武事。

各类行政部门均有主管官员,为列曹等。

县的最高长官为县令(长),县的各类部门也设立主管官员。

郡守、县令(长)分别主持郡、县之政务。

郡辖县、县辖乡、里等基层组织。

在郡县内部,还建立了监察和考核制度。

监督官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中央政府对郡县实行严格的控制。

二是郡县制开创了中国单一制国家组织结构先河,因为皇帝直接任免郡守和县令,从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为现代的行政区划划分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参考。

欢迎大家一起交流讨论,谢谢。

郡县制对中国历史有些深远的影响。在之前只有分封,秦之后或分封或郡县。

分封往往形成诸侯尾大不掉,与中央对抗;而郡县制一般会导致军阀割据,中央控制力减弱。

郡县制度对国家的统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带来巨大的促进作用。

郡县制的出现是伴随着社会发展而出现的。

郡最早出现在春秋末期的晋国,设在新占领的国土上,后来成为最大的地方行政单位。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将全国划分为36个郡,后来扩大到40多个郡。

汉朝实行郡、国并行的制度,其中郡有83个。

西晋时有173个郡。

隋唐时期实行州、县或者郡、县制,隋朝全盛时期有郡192个。

宋以后郡改为州或者府。

如宋朝地方行政分为路、府(州、军、监)、县。

县的产生早于郡,在春秋初出现在楚国。在春秋时的地位高于郡,战国时县成为郡的下级单位。县的地位很稳定,一直存在到现在。

郡最初多设在在边远之地与邻国交界之处,有镇守边疆重任,所以郡的长官叫“守”,县一级长官的职务为“令”,小县的长官叫“长”。

在2000多年的时间里,无论郡县制如何的发展与演变,其作为地方行政制度对于中华的大一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像石榴皮一样把中华儿女紧紧拢在一起。

在统一王朝中,各代都推行郡县制,虽然在层级及名称上有所变化,但县一级一直没有改变过。在分裂时期,郡县制仍然是作为地方行政制度而存在,这时国家混乱与割据的原因并不是郡县制,而是因权力分配不当而导致。

如东汉末年,为加强地方镇压起义的力量,派九卿出任州牧,州于是成为郡以上一级政区,州牧因握有军、民、财大权,逐渐成为割据地方的势力,三国鼎立出现。西晋实行分封制,八王之乱导致西晋灭亡,可见分封制存在一定弊端,不能适应历史发展要求。唐末的藩镇割据也是由于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再次出现失衡导致的。

北宋建立后着手收权。

“杯酒释兵权”收军权,转运使收财权,这样地方权力弱小,中央集权得到加强,宋以后,历经元、明、清三朝,地方权力十分弱小,中央集权逐步加强,地方建制日益稳定,并且在少数民族地区推行这种制度,使得郡县制扩展到边疆。

在这种制度下,少数民族接受中央控制,形成民族向心力,使中国形成凝聚力,有利于保证政治的稳定和版图的固定。

这样以上辖下的模式,能够使得政令得到很好的贯彻。中央下达政令给郡,郡下达给县,县再把它下达到基层的乡里什伍组织之中,而这些基层组织控制的是最为广大的百姓,因此,由郡县制而使国家能牢牢地控制百姓,整个国家处在稳定的结构之中,这种制度文化的相对稳定和统一就奠定了中华文化发展的基础。

1、积极作用:

① 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② 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③ 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2、消极作用:

① 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

② 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箝制了思想.

③ 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

郡县制产生后,中国由贵族封建制度走向皇帝专制制度,标志着官僚政治取代血缘政治,加强了中央集权,促进了国家的统一。

郡,是中央政府下辖的地方行政单位。

设郡守分管行政、兵事、监察职责对上直接对皇帝负责,对下督责所属各县,郡守还掌握着一郡的司法权,对民事,刑事做出最后的判决,按照中央的要求还要向朝廷举荐人才。

皇帝还向太守颁发发兵用的虎符,若出现动乱太守凭虎符平叛!

郡下设县,县长官称为令、长掌管一省的治安、刑讼及赋敛徭役。

郡县制的长官有皇帝直接任命,不得世袭,有效的加强了中央的集权有利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这样就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中央通过考察和监察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的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为现代的行政区划分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参考。

自秦始皇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单一郡县制、中间经由汉武帝予以稳定,在两千年的历史中,郡县制一直是中国古代国家的基石。在今天中国学界讨论治理体系创新的议题中,郡县制仍然是重要的历史资源。

要知道郡县制对后世的影响,我们需要知道郡县制是什么,郡县制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说到郡县制我们难免想到秦国统一六国后,成就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政权,它打破了周朝的封建制,制定了新的规则。

周朝建立时是采用封建制的管理模式。他将有血缘关系的亲戚和关系亲近的大臣外放到各地,成立独立的政权;这些政权拥有一切权利(包括军队、税收)他们只需要名义上服从周朝统治,定时给周朝进贡。

在周朝强大的前期,这种统治方式扩大了周朝的疆域;增强了周朝的影响力。可随着周朝的衰落,各地独立的政权就开始相互攻伐吞并;随着时间流逝连原来的周王朝都成为了摆设。

之后出现了春秋五霸,战国七雄;这是封建制弊端的产物。

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有很多人认为现在政权不稳定;应该分封赢姓亲属为王,帮助统治天下。可是嬴政和李斯这对默契的搭档一唱一和就结束了争论。

秦统一六国实施郡县制是一个历史节点,却不是郡县制的开始,秦始皇也不是郡县制的创始人。

早在春秋时期,很多诸侯为了能够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下生存下来就已经开始了对内部的改革;只是那时候改革还不够彻底;战国时期各国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郡县制在这个时候开始慢慢登上历史舞台。

所有的改革都围绕着一个中心:中央集权既不断加强君主的权利削弱氏族权利。这也是春秋战国时期著名的改革家都被死于非命的原因――吴起在楚国被乱箭穿心而死,商鞅被五马分尸。

早期楚国占领了蔡国就建立蔡郡,秦国在统一的路上每攻打了一块地盘也会建立郡县来统治。

所以郡县制实际上是社会进步的产物,是通过各国改革实践考验的成功制度,他符合统治者的利益,于是他成功的延续了2000多年。

后世的统治者们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都采用了郡县制的统治方式。他强调中央集权,没有王侯只有将相;也就是说郡县制以后所有官员都是为皇帝打工的。

如果将郡县制国家比喻为一个公司。那么老板只有一个,股东也只有一个;公司内部的一切都由皇帝说了算。

早说郡县制影响有多深远,那就是统一了后世了所有统治者的思想。

郡县制对后世的影响非常大。在此以前,国家的行政管理是分封制,比如齐国的孟尝君,他受封的地方叫薛,那么薛地就归他管理,包括那里的人口,赋税,都归他所有,这样,他才有财力去养士三千。其实,说白了,就是国中之国。

那么郡县制,是中央派官员去管理,也包括那里的人口和赋税。与分封制最大的区别,就是中央垂直领导,赋税归国家,这是中央集权的重要形式。

秦朝以后,无论朝代怎样更迭,这种行政区划基本没有改变,并且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完善,虽然叫法不同,只是换汤不换药而己。

明显A 秦朝实行郡县制,秦的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免,目的为加强中央集权,有利于地方的管理,加强管辖。

这是我国地方行政制度的一次重要变革,后代基本沿用了这种模式。

郡守、县令(县长)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袭。郡的长官称“守”,县的长官称“令”,均由国君任免。直接隶属于国君的地方行政区域。刺史、督邮等可随时按劾有罪赃的守、令或其他官吏。

郡县制下的郡守和县令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免,从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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