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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历史分期,「董元奔史论150」南北朝史重分期(魏-晋宋时期第一篇)

(插图:魏与宋的对峙)

后人撰写南北朝历史,或者南北朝分开撰写,比如“二十四史”中的《南史》、《北史》、《宋书》、《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和《周书》;或者以南朝前后相袭的四个朝代宋、齐、梁、陈作为正统皇朝,北朝的魏、齐、周的史事附着在南朝上,比如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列有宋纪、齐纪、梁纪、陈纪,北朝的史事穿插在南朝的四纪中。

前一种南北朝史撰写法非常简明,前两本总写南朝史和北朝史,后七本分写南北朝的七个朝代的历史。这种写法能够使读者很容易掌握南朝的历史沿革、北朝的历史沿革和七个朝代自身的历史沿革,但是它却割裂开了南朝各个朝代与北朝各个朝代之间的联系,而南北朝时期的最重要历史印记是南北各个朝代之间的对峙。

后一种南北朝史撰写法不仅更加简明,而且通过把北朝历史掺入南朝历史,可以随时反映南北朝时期南北双方的对峙情况。

但是,作者以南朝为正统和叙述主体,历史撰写时必然重南轻北,并不能反映出当时南北对峙的战略主动方是北朝的历史事实。

至于以南朝为正统,原因是南朝的皇帝及最高统治集团是汉族人,南朝是汉族政权,其实,最终统一南北朝的却是多民族构成最高统治集团的北朝(隋),而隋文帝本人就是鲜卑人,隋说到底是鲜卑族政权。

后一种南北朝史撰写法不以北朝的魏、齐、周为正统,未能反映隋统一南北朝的实质是民族大融合的北方统一单一民族的拒绝民族大融合的南方,未能反映此后中国历史发展的民族继续大融合的方向。

基于以上原因,本着南北并重和反映南北对峙的原则,我对南北朝时期的历史重新作了分段。

第一阶段,北朝的魏-东晋及南朝的宋时期(386年-479年),即从北朝的魏于公元386年建立,到南朝的宋于公元479年灭亡。

这个阶段是魏与东晋、南朝宋的先后对峙时期。这个阶段把传统认识中的南北朝的历史从公元420年南朝宋取代东晋开始,向前倒推了三十多年,这是符合南北朝的含义的,传统史书都把这三十多年的魏的历史附着在东晋后期,不能全面、深刻反映魏的早期历史演化特征。

第二阶段,南朝的齐-北朝的魏时期(479年-502年),即从南朝齐于公元479年取代宋,到南朝的齐于公元502年灭亡。

这个时期一直是北朝的魏跟南朝的齐对峙,魏继在第一阶段中“耗死”了东晋、刘宋之后,在这第二阶段中又“耗死”了萧齐,萧齐灭亡时,魏依然作为中国北方的统一皇朝“傲立”于中原大地上。

第三阶段,南朝的梁-北朝的魏时期(502年-557年),即从南朝梁公元502年取代齐,到北朝的魏于公元557年灭亡,同时梁也于这一年灭亡。

这一阶段是北朝的魏与南朝的梁对峙。

这一阶段涉及魏、东魏、西魏问题。

历史上把魏称为北魏,如果这一称,我们就不能看清魏的本质。

魏就是魏,是鲜卑人拓跋氏建立的政权,固然魏于公元534年分裂为东西两个政权,但是这两个政权依然是拓跋氏政权,而且它们都称自己为魏,我们只能说魏分裂为东西两部分了,不能说魏灭亡了,至于说东魏和西魏,那只是便于历史叙述而已。

东魏于公元550年被北齐取代,西魏于公元557年被北周取代,拓跋氏的魏最终灭亡,恰好南朝的梁也是公元557年灭亡的,所以这一段可以止于公元557年。

第四阶段,北朝的齐周隋-南朝的陈时期(550年-589年),即从北朝的齐于公元550年取代东魏,周于公元557年取代西魏,南朝的陈于公元557年取代梁,到陈于公元589年被取代周的隋兼并。

这一阶段是北朝的几个朝代特别是周、隋先后与南朝的陈对峙。在这一阶段,北齐早在七年前即已经取代了东魏,南北双方的对峙主体发生了变化,所以这一阶段从公元550年开始,与第三阶段重叠了七年。由于第四阶段的主体方是北方,所以这七年重叠是历史的真实,是必须得到尊重的。

这种历史时期分段,能够鲜明地反映出南北朝南北双方的对峙情况,即魏与晋宋对峙,魏与齐对峙,魏与梁对峙,齐周隋与陈对峙。

当然,我在这里对南北朝的历史重新作了分段,并不是希望人们重写南北朝编年史,因为这一工程太浩大了,我在这里只是表达了南北朝历史叙述应该突出其对峙特征的个人看法。

不过,我的这套史论,南北朝部分将依据我在本文中倡导的南北朝历史叙述分期法来撰写。

此外,本文及以后的南北朝史论叙述中,只要朝代名称不会造成歧义,我就不必如“刘宋”、“萧齐”、“东魏”、“西魏”、“北齐”那样加上姓氏或方位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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