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评比结果?
2021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媒体集中公示、组织综合测评、确定入选城市等评选办法和程序,严谨规范组织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严格依据参评城市2021、2021、2021年三年测评总成绩排名,提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报中央文明委领导同志批准。
同时,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自查、省级审核、中央把关、组织测评等复查办法和程序,认真做好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严格依据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成绩,提出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报中央文明委领导同志批准。
现将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公布如下。
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
省会城市(2个):云南省昆明市、甘肃省兰州市。
直辖市城区(12个):上海市闵行区、天津市西青区、天津市北辰区、上海市崇明区、天津市滨海新区、重庆市合川区、上海市松江区、上海市金山区、上海市青浦区、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市涪陵区、北京市延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