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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传记文学是否侵权,写蒲松龄的传记不犯法吧?

写蒲松龄的纪实性传记不犯法。虚构杜撰瞎编胡写不行的。

传记,文体名。

亦单称传。

是一种常见的文学形式。

主要记述人物的生平事迹,根据各种书面的、口述的回忆、调查等相关材料,加以选择性的编排、描写与说明而成。

传记和历史关系密切,某些写作年代久远的传记常被人们当史料看待。

一般由他人记述,亦有自述生平者,称"自传"。

传记大体分两大类:一类是以记述翔实史事为主的史传或一般纪传文字;另一类属文学范围,传记作者在记述传主事迹过程中,可能会渗透自己的某些情感、想象或者推断,但和小说不同,传记一般不虚构,纪实性是传记的基本要求。

写历史人物不会侵权。

 法律分析:写历史人物小说不会违法。 以历史人物和某些历史事件为原型创作剧本或小说不属于抄袭。 

朗读名人散文是否侵权,这个问题要看具体情况才能下结论。

如果只是单纯喜欢朗诵名人散文,或者自娱自乐或者朗诵给亲戚朋友听,或者在各种场合进行公益表演,这都应该是正常的行为,不存在侵权行为。

但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进行商业行为,忽视作品版权,我觉得这就有侵权的嫌疑。

古代小说的话,应该不会了,这个得看著作人情况。

比如《西游记》版权是属于吴承恩的,但他已经逝世50年以上了,从《版权法》来说,版权有效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及逝世后的五十年,故《西游记》现在没有版权,所有人都可以拿来商用,但其他比如商标、美术作品等,还是需要注意侵权问题。

首先写的历史故事不抄袭他人作品,基本就是简单的复制黏贴肯定侵权。有自己文风和看待历史独到了解是在促进历史学前进。

再有就是不能虚构历史,侮辱革命先烈。近代史尤其不能随意引用来路不明的段子,历史故事边界就是人心和向善。

再有就是引用图片,网络历史照片最好能明确出处,这样可以避免侵权风险。

明确这三条侵权风险有效回避,自媒体说白了就是百家争鸣,有才有德,每个自媒体都是中国历史学后浪。

自媒体写历史故事不侵权,如果写历史故事也侵权的话,那电影电视剧干脆也别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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